编辑: 阿拉蕾 | 2019-09-01 |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 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一、签署概况 近日,公司与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下称"内蒙古美方" )签署了焦炉烟 气余热回收及焦化脱硫废液提盐零排放节能环保系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合同.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时间:2015年11月2日.
2、合同标的: 焦炉烟气余热回收: 对焦炉烟道进行改造, 增加余热回收系统, 降低烟气温度, 所回收的余热产生蒸汽用于生产和生活;
焦化脱硫废液提盐零排放: 对焦化脱硫废液进行资源化处理, 实现无废液外排, 回收废液中化学原料及水.
3、合同项目收益分配: 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该项目,公司的收益为余热回收系统所回收产生 的全部蒸汽扣除系统消耗后,剩余的蒸汽按照约定价格提供给内蒙古美方所获得的 收益;
公司同时享受处置焦化脱硫废液提盐零排放系统中回收的化学原料的收益.
4、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5、合同竣工时间:本项目的建设期为180天,自合同签订并生效起.
6、合同分享期:项目开车日起,效益分享期为10年.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是公司首个节能+环保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该项目将回收余热作为废水零 排放系统的驱动热源,实现节能和环保的有机结合,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广泛的 推广价值.在国家大力提倡"美丽中国"的形势下,公司将进一步发挥自身技术优 势,深耕节能、环保领域,获得业绩的更大增长.本合同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资产、 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双方签署的《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节能环保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