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8-08-18 |
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 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 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手续, 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大同宇林德石墨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占用公司资金情 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均签署了《关于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函》 ,内容如下:
1、自2014 年1月1日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除正常经营性往来外,本人及 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违规占用宇林德的资金,或采用预收款、应付款等 形式违规变相占用宇林德资金的情况.
2、本次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事项完成后,本 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宇 林德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坚决预防和杜绝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对宇林 德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发生, 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宇林德的资金或 其他资产、 资源, 不以任何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宇林德及其 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3、本人将利用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 准遵守上述承诺.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给宇林德造成的一切损失. 主办券商核查后认为, 公司从报告期初至申报审查期间不存在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股份公司成立后,各项规范关联交易 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规定和制度能够有效执行,关联交易得到有效规范,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公司符合 挂牌条件.
2、请公司说明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报告期期初至申报 后审查期间是否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 形,若存在的,请公司披露被列入名单、被惩戒的原因及其失信规范 情况.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前述事项,并说明核查方式,就公司是 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自报告期期初至申报后审查期间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 主办券商查询了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查询系统 (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 ,并核查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个 人征信报告及关于诚信状况的声明和承诺. 主办券商经核查认为, 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报告期期初至申报后审查期间不 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公司符合挂牌条件.
3、报告期内公司亏损或微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前 两期为负,2016 年1-4 月扭亏为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