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8-08-20 |
四、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 单位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 日起60日 内向南京市环境保护局或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申请行政 复议,也 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 日 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南京铁 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 处罚决定书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 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19年 4月
25 日 (备注 :本决定 书一式二份 ,一 份送达 当事人 ,一 份执法部 门存档. ) 第 3页 共 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