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 2018-08-24 |
1 采购人 采购人:宁津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18605348937
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州市三八东路东汇大厦
919 室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
电话:18315931166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3 项目名称 宁津县检察院
12309 检察服务大厅信息化设备购置项目
4 供货及安装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5 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
6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7 包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三个包:一包电脑、机房及安防设备采购预算
35 万元,二包 大会议室设备采购预算
45 万元,三包视频会议系统及检委会会议系统采 购预算
80 万元.
8 采购范围 招标文件和采购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
第五章项目具体要求.
9 供货安装期 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30 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达到甲方使用要求.
10 质量标准和质保期 质量标准为合格,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
1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不接受联合体投 标;
3.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 照且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编号:DZNJZC-20180081 宁津县检察院
12309 检察服务大厅信息化设备购置项目招标文件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 (www.ccgp.gov.cn) 信用山东 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3 踏勘现场 自行勘察
1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及地点 时间:2018 年11 月2日09 时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德州市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宁津县中心大街邮政局东 侧县委对面东侧)
15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16 资格审查证件 供应商在开标会议签到时,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提供如下资料(原件或公 证件)以备审查: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已办理完 三证合一 的 供应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财务状况(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4. 缴税证明材料(提供
2018 年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税务部门出具的企 业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 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原件;
5. 社保证明材料(2018 年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原件;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格式见附件《无违规违法声明》. 7.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提供三个网站中任一网站查询的截图,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信用山东网站, 此项须供应商自行核查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截图,开标现场同其他资格审 查资料一同递交,信用记录不合格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