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2018-08-25
海林函〔2018〕397 号 海口市林业局 关于海南博大兰花公司东山休闲农业产业示范 园申请继续履行土地管理合同相关情况的函 市国资委: 海南博大兰花科技有限公司在海榆中线

28 公里处的海口市 苗木培育示范基地种植兰花,

2010 年与我局下属单位海口市林业 服务中心签订

198 亩兰花种植基地《土地使用管理合同》 ,合同 期限至

2030 年11 月30 日,管理费

250 元/亩/年.

根据

2015 年 市政府办公厅公文(呈批表编号 2015294021)和海口市国土局文 件(海土资储字[2015]176 号)文件精神,同意海南博大兰花科 技有限公司继续在原有土地上生产经营.

2016 年12 月,海口市统筹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进 入园区开发.2017 年8月23 日,市财政局国有资产处主持并组 织市林业服务中心及海口市统筹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召开 海口市东山苗木培育示范基地移交协调会议,三方同意并盖章由 市林业服务中心将苗木基地资产移交给海口市统筹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管理. 海口市林业局HKLY01 ―

2 ― 现海口市统筹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要求海南博大兰花 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新进入园企业签订入园招商协议并缴纳管理 费800 元/亩/年.海南博大兰花科技有限公司从

2010 年入园至 今,已建设花卉大棚

10 万平方,普通温室

1 万平方,智能温室

6000 平方,种植各类兰花种苗

500 万株,累计投资

5000 万元, 文心兰切枝、切花产品远销国内外,带动了我市花卉产业发展. 鉴于林业种植周期长,投入成本高,企业经营困难,从林业 产业发展角度考虑,建议你委协调海口统发公司和海南博大兰花 科技有限公司商榷租金标准. 此函. 附件:海南博大兰花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海口统发集团东山休 闲农业产业示范园继续履行土地使用管理合同的申请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蔡永富,联系

电话:68724513) 海口市林业局

2018 年9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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