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2018-08-27
国家卫生计生委 文件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卫医发 (2017J55 号 关于印发中医诊所基本标准和 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卫生局: 为促进中医诊所建设和发展,组织实施好中医诊所备案工作, 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中医诊所基本 标准》和《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行,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医诊所基本标准》适用于备案管理的中医诊所,是举办 备案中医诊所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

同 时废止.

三、原卫生部印发的《民族医诊所基本标准》同时废止.民族 医诊所的管理参照《中医诊所基本标准》和《中医(综合)诊所基本 标准》执行.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

2 一 中医诊所基本标准 中医诊所是指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 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 药事服务的诊所,中医药治疗率 100% .

一、人员

(一)至少有

1 名执业医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 健机构中执业满

3 年,身体健康;

2. 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 ,经注册依法执业,身体 健康.

(二)开展中药饮片调剂活动的,至少有

1 名具备资质的中药 技术人员.

二、房屋

(一)房屋相对独立;

(二)诊疗区域布局合理,符合卫生学布局与流程;

(三)至少设置候诊区、就诊区;

(四)面积满足功能需要,并应当根据开展的诊疗范围不同具 备下列条件: 1.开展中药饮片和中成药调剂服务的,服 务区域应当相 对 独立;

备).

2 . 开展中医非药物疗法的,应当设置独立的治疗室.

三、设备 ( 一 )基本设备:诊桌、诊椅、脉枕、紫外线消毒设备、污物桶等;

(二)有与开展诊疗范围相适应的其他设备(包括中医诊疗设

四、有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制定感染控制制度和流程,中医 药技术操作符合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等有关 规定. -

4 一 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 中医(综合)诊所是指以提供中医药门诊诊断和治疗为主的诊 所,中医药治疗率不低于 85% .

一、人员

(一)至少有

1 名执业医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 保健机构中执业满

5 年,身体健康;

2 . 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 ,经注册依法执业,身体 健康.

(二)开展中药饮片调剂活动的,至少有

1 名具备资质的中药 技术人员.

(三)设置医技科室的,每室至少有

1 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 人员.

二、房屋 (一〉诊所建筑面积不少于

40 平方米,卫生技术人员人均面积 不少于

10 平方米;

(二)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开展有创性治疗的,应当设置观 察室和处置室;

( 三 )各功能区域相对独立,符合卫生学布局与流程,每室〈含 中药存放、调剂区)不少于

10 平方米.

三、设备

(一)基本设备 : 诊察床、诊桌 、 诊椅、脉枕、听诊器、血压 计、体温计、压舌板、高压灭菌设备、污物桶 、 紫外线消毒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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