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8-08-29 |
4、网上报名过程中,考生须仔细阅读系统内各提示信息,认真填写、慎重执行 提交、确认 等操作.
5、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费用) :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电子照片(黑白、彩色均可,规格要求见系统内提示) ;
(2)本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在一张图片上) ;
(3)凡实行艺术类专业统考省(市、自治区)的考生,必须上传本省(市、自治区)艺术 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或报考证(电子版) ;
(4)一试报名考试费
100 元(须提前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 .
6、考生所交作品、文章等材料和考试费等,不论参加考试与否,不予退还.
四、专业考试时间
2 月20 日――3 月3日(各招考方向的一试考试安排于
2 月19 日12 点后在本科招生
4 网站上公布.各招考方向二试、三试考试安排,以网上公告及现场公告为准)
五、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见附录二)
六、专业考试结果及志愿填报
1、 我校于
4 月中旬将专业考试合格证以特快专递形式寄出, 考生届时也可登陆本科招生网 查询专业考试结果.
2、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
2017 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专业考试合格的 考生方可填报我校相应招考方向志愿.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我校的 院校代码 及所 报 专业代码 以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相关问题考生可向当地高招 部门咨询.
七、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排名顺序依次录取.其中,报考艺术管理招考方向的考生,文化课考 试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
90 分(150 分制) .
八、录取分数线划定办法及相关说明
1、音乐学理论、音乐教育、音乐声学/乐器学/录音与扩声、电子音乐创作与制作等招考方 向:录取分数线参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70% 划定.
2、艺术管理招考方向:录取分数线参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 控制分数线的 80%且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划定.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指挥等招考方向:录取分数线参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普 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65%且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同科类 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4、演唱(民族唱法) 、演唱(美声唱法) 、中国乐器演奏、钢琴、电子管风琴、管弦乐器演 奏等招考方向:录取分数线参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 制分数线划定.
5、所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按
750 分制折算.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的批 次线划定方法,参照教育部及省级文件规定执行.对于艺术类考生无文理分科的省份,参 考较低科类分数线执行.海南省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按照原始分计算.
九、学费、助学贷款、奖学金及就业
5
(一)学费标准 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每学年
8000 元,音乐表演专业每学年
10000 元.根据学校规定和安排,入住
1 号学生公寓的学生住宿费每学年
750 元,入住
2 号学生 公寓的学生住宿费每学年
900 元(如遇调整,按当年批复标准执行) .北京生源一律走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