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8-09-05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号:00323) 关於子公司马鞍山马钢裕远物流有限公司被裁定破产公告 本公告乃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董事会( 「董事会」 )根愀哿辖灰姿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3.09 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第XIVA 部项下的 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兹提述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於2012 年10 月8日及於
2012 年10 月12 日 发布的公告,分别披露马鞍山马钢裕远物流有限公司( 「物流公司」 )向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 人民法院( 「法院」 )提起重整申请及法院已正式受理物流公司的重整申请.
2014 年7月31 日下午,本公司收到物流公司管理人转来的法院
2014 年7月31 日下达的民 事裁定书([2012]马破字第 00001-5 号) .该裁定书载明: 「因重整计画草案未获得通过,且马鞍山马钢裕远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在与债权人协商后, 仍不能提交新的重整计画草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裁 定如下:
一、终止马鞍山马钢裕远物流有限公司重整程式;
二、宣告马鞍山马钢裕远物流有限公司破产.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承董事会命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任天宝 公司秘书
2014 年8月1日中国安徽省马鞍山市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包括: 执行董事: 丁毅、钱海帆、任天宝 非执行董事: 苏世怀 独立非执行董事: 秦同洲、杨亚达、刘芳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