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8-09-05

7、与桥林工业园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浦口区桥林新城PKd012次单元,该区域规划环评已于2011年获 得南京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核意见(宁环建【2011】168号).规划范围北至凌霄 路和云杉路,南至浦乌路,西至现状的梨园路,东至渔火路,总面积11.62平方 公里.根据《关于浦口区桥林新城PKd012次单元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 见》(宁环建【2011】168号)可知,园区的产业定位为:

一、二类工业,主要 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环保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电子设备、新型装备制造等6

7 大产业门类.严禁以下项目进园区:(1)化工、制革、酿造、造纸、印染企业;

(2)含电镀、表面处理工艺企业(如确系工艺需求,经专家论证,污染可控, 排污较轻者除外);

(3)纯医药原料,化学药品生产企业等. 本项目属于C2319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不属于严禁进入园区项目,故本项 目符合桥林工业园区相关规划要求.

8、 三线一单 规划相符性分析 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符性 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2013】113号)及现场调 查,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域为东南侧约5.0公里的长江堤岸桥林段生态 公益林.本项目与周边生态红线区域地理位置关系见表1-6和附图4,由

图表可见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周边生态红线区域, 不会导致辖区内生态红线区生态服 务功能下降,不违背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 表1-6 生态红线区基本情况 序号红线区域名称 主导生态 功能 红线区域范围 与本地块最 近距离 (km) 一级管控区 二级管控区

1 长江堤岸桥林 段生态公益林 水土保持 江堤以东,绕城公路 以南及高旺河以南 / 5.0 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要求;

纳污水体高旺河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 要求;

声环境达到建设项目厂界声环境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本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 声对周边影响较小, 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 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 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用水取自自来水管网,且用水量较小,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用 电由市政电网提供,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占地符合当地规划要求,亦不 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 负面清单

8 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桥林工业园,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2013 年修订)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 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苏政办发[2013]9 号文)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 属于《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宁政发〔2015〕251 号中禁止准入类 项目,为允许类.综上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负面清单. 现有项目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搬迁前后项目生产工艺不发生变化, 搬迁后项目的产污情况具体见本次报告 工程分析章节.搬迁前项目位于南京浦口浦口区五合路6号.因搬迁前项目购置 了江苏可成科技有限公司的毛坯厂房,因此建设单位承诺,进行搬迁(环保手续 可见附件十).搬迁后项目购买江苏可成科技有限公司厂房进行生产.江苏可成 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生产LED光电照明应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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