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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2008.2 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2016.1);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 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7.2;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重新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 年11 月29 日),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务院令第
253 号;
(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6);
(10)《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部令 第39 号,2016 年6月) (1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订);
(12)《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4.3.3 修正);
(13)《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5.27 修正);
(14)《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12.19 修正);
(15)《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16)《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
(17) 《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浙江省人民政府;
(18)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 (浙环发[2009]76 号);
3 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浙环发〔2009〕77 号);
(19)《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 发【2012】10 号);
(20)《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2013 年本)》;
(21)《杭州市余杭区环境功能区划》.
3、厂区布置及周边情况 本项目选址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义桥工业园区内,新增用地面积
13333 平方米,拟建厂房及辅助用房约
28666 平方米.项目厂区东面为杭州华舟 机电有限公司、杭州航达塑化有限公司和杭州宇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面为规 划道路, 隔路为闲置工业用地, 西面为杭州鸿恰科技有限公司, 北侧为舟青公路, 隔路为绿化林地.西侧距离项目厂界约
160 米处为余杭镇舟枕中心小学,西侧距 离项目厂界约
140 米处有
2 户周家庙村住户.具体周边情况及厂区布置见附图.
4、项目主要内容 本项目新厂区总地面积
13333 平方米, 拟建厂房及辅助用房约
28666 平方米,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详见表 1-1.项目搬迁后产品种类维持不变,但产能将进行扩 产,建成后预计将新增年产各型号园林机械
80 万台,即搬迁后全厂产能将达到 年产各型号园林机械
100 万台,具体产品方案参见表 1-2. 表1-1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总用地面积 m2
13333 折合
20 亩2建筑占地面积 m2
6126 3 总建筑面积 m2
27285 4 其中地上 建筑 1#厂房 m2
10500 4 层,建筑高度 23.85 米2#厂房 m2
10500 4 层,建筑高度 23.85 米 办公楼 m2
4800 6 层,建筑高度 23.85 米 地下建筑 m2 1485.5 地下室、消防水池、泵房等
5 计容面积 m2
25800 6 容积率 ― 1.94
7 建筑密度 % 45.95
8 绿地面积 m2
2000 9 机动车位 个137 其中机械车位
78 个4表1-2 项目迁建前后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产品名称 产量(万台/年) 原环评 核定 本项目 新增 迁建后 全厂
1 园林机械
20 80
100 其中 割草机
15 60
75 油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