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8-09-07 |
7 4.4 如果
第二章和
第三章对同一事项的描述有冲突或矛盾, 除非招标人或招 标代理机构另有解释,以
第三章为准.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投标邀请函中所述的截止日期 十五日前以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答复, 同时将不标明疑问来源的书面答复函发每 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在投标邀请函中所述的投标截止日期十五日前, 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 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代理机构将通过河南省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变更公告 和系统内部 答疑文件 告知投标人,对于各项 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系统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 醒投标人进行查询.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或其他方式通知到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潜 在投标人,并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6.3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6.4 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 招标代理机 构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7.投标语言 7.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所有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来往的函电 均使用中文, 投标人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 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8.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8.1 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公制计量单位. 9. 投标文件的组成 9.1 投标文件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人须提交的相关资料: A 投标人基本情况;
B
2015 年以来完成食品安全检验业务情况;
8 C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一览表;
D 拟派出专职负责人员一览表;
E 组织方案;
F 档案管理;
G 管理制度;
H 质量控制及措施;
I 投标单位
2013 年以来受到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组织嘉奖及处罚的复印件 (2)按照第
11 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
A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B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C 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质复印件;
D 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E 申明资格信;
F 投标人资格声明;
G 能证明投标人信誉的材料复印件;
H 反商业贿赂承诺;
I
2016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审计报告复印件 (注册会计师必须签字且盖章)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J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K 近5年内没有发生过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事件和与检验相关的不良 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L 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 、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网页截图. M 招标文件附件中规定的需提供的其他表格或有关证明文件. 上述文件应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3)按照第
12 条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 (5)其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相关材料. 9.2 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次序一一对应.
9 10.投标格式 10.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文件, 按招标文 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格式(见附件)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11.投标人的证明文件 11.1 依据 招标项目资料表 中的要求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