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8-09-08 |
另 一方面,即使是真正的无关个体,也可以因为偶然的因素在同一基因座上出现基因型完全相同(即在该 基因座上的状态一致性评分为2)的情形,其发生概率与等位基因的人群频率分布有关.
6 鉴定意见 6.1 依据常染色体STR基因座分型结果进行生物学全同胞关系鉴定时, 鉴定意见分为"倾向于认为两名 被鉴定人为全同胞"、 "倾向于认为两名被鉴定人为无关个体"和"在当前检测系统下, 无法给出倾向 性意见"3 种. 6.2 鉴定意见的准确性受 IBS 值和检测系统效能的影响.表2列出了采用不同的常染色体 STR 基因座 检测系统进行生物学全同胞关系鉴定的 IBS 域值和检测系统效能.由表
2 可见,仅仅依据
19 个常染色 体基因座的分型结果,有相当一部分案例(约占 25%)在不补充检验其它检测系统的情形下将无法得出 结论. SF/Z JD0105002―2014
4 表2不同常染色体 STR 检测系统对应的生物学全同胞关系鉴定 IBS 阈值和检测系统效能 常染色体 STR 检测系统 鉴定意见 阈值 检测系统效能 倾向于认为两名被鉴定人为全同胞 IBS≥22 无法给出倾向性意见 22>IBS>13
19 个必检基因座 倾向于认为两名被鉴定人为无关个体 IBS≤13 约0.7500 倾向于认为两名被鉴定人为全同胞 IBS≥32 无法给出倾向性意见 32>IBS>21
19 个必检基因座基础上补充检验
10 个STR 基因座 倾向于认为两名被鉴定人为无关个体 IBS≤21 约0.8500 倾向于认为两名被鉴定人为全同胞 IBS≥42 无法给出倾向性意见 42>IBS>31
19 个必检基因座基础上补充检验
20 个STR 基因座 倾向于认为两名被鉴定人为无关个体 IBS≤31 约0.9500
7 鉴定文书 生物学全同胞关系鉴定文书的格式要求参照《司法鉴定文书规范》.
8 特别说明 8.1 本实施规范定义的生物学全同胞关系特指在双亲皆无情形下甄别全同胞和无关个体两种检验假 设. 鉴定人应详细了解两名被鉴定人间是否存在其它可能的亲缘关系, 若两名被鉴定人间存在其他亲缘 关系(如半同胞、堂表亲等),则本实施规范不适用. 8.2 依据
19 个常染色体 STR 基因座的分型结果进行全同胞关系鉴定时,该检测系统的效能约为 0.7500,即采用该系统同时依据相应的判定标准能够得出明确结论的可能性约为 75.00%,得出的倾向 性鉴定意见的准确性不低于 99.00%;
分别依据
29 个常染色体 STR 基因座和
39 个常染色体 STR 基因座 的分型结果同时依据相应的判定标准进行全同胞关系鉴定时,检测系统的效能分别约为 0.8500 和0.9500,得出的倾向性鉴定意见的准确性均不低于 99.90%. 8.3 表2所给出不同的常染色体 STR 基因座检测系统下进行生物学全同胞鉴定的 IBS 域值和检测系统 效能,所依赖的基因座来源于 5.4.1,相应的判定标准仅适用于检测
19 个、29 个和
39 个常染色体 STR 基因座.在19 个必检 STR 基因座基础上,每次补充检验
10 个常染色体 STR 基因座时,推荐的补充顺序 为, 将适合的候选常染色体 STR 基因座依据其在该人群中的个体识别力由大到小进行排序和选择, 但最 小的个体识别力应不低于 0.9000. 8.4 对于补充检验的 X 染色体遗传标记、Y 染色体遗传标记或线粒体 DNA 测序结果,应采用文字描述 的方式进行分析. SF/Z JD0105002―2014
5 参考文献[1] CNAS-CL01:2006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 [2] CNAS-CL28:2010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法医物证DNA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3] 司法部2006第107号令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4] 司发通[2011]323号 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基本配置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