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8-09-14 |
政治(100 分制) :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2. 外语(100 分制) :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3. 业务课一(150 分制) :不低于
90 分;
(1)音乐教育学方向业务课一即中国音乐史和音乐教育史. (2)音乐教育方向业务课一即中西音乐史(含听辨) . 4. 业务课二(150 分制) :不低于
90 分;
各方向均为音乐作品综合分析;
5. 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
一、业务课二之和) :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6. 凡达到上述成绩要求均可进入复试. 复试成绩要求 及计算方法 复试即主科考试,复试总分为
100 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不低于
80 分. (1)音乐教育学方向:复试总分为主科笔试(占60%)与主科面试(占40%)分数之和;
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 分) ,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2)音乐教育方向:复试总分为主科笔试(占40%)与主科面试(占60%)分数之和. 拟录取办法 1. 总成绩(100 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初试总分(折算为
100 分制)*0.3+复试总分*0.7;
2. 按"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以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则并列者 以主科成绩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