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8-09-18 |
电话:0826--2243023 注:投标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 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4、政府采购合 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 门备案.
15、招标服务费 将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 行办法》的规定进行计费方式,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货物类).论证费用
5000 元,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支付.
16、投标须知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单独提交:1.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文件复印件(附开户许 可证复印件);
2.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则无须此项要求,需附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 资料须加盖鲜章,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第8页共62 页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二、总则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 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 购人是 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 的采购代理机构是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2.3 招标采购单位 系指 采购人 和 采购代理机构 的统称. 2.4 投标人 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