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8-09-19 |
4 - 第九条 对获得国家、省专利奖的凭相关文件予以资助. 第十条 专利资助程序 1.申请人携带上述对应的资助材料到市科技局(知识产权 局)进行登记;
2.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对申报资助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第十一条 专利资助申请原则上于每年
6 月份、
12 月份进行, 逾期
12 个月以上未申请的不予资助. 第十二条 鼓励在我市注册并获得专利代理资质的专利代理 机构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等提供优质服务, 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专利代理机构按净增有效发明专利总数 予以资助,其中职务发明专利奖励
300 元/件,非职务发明专利 奖励
150 元/件. 1.全面完成专利工作年度指导性目标任务,包括专利申请总 量、发明专利申请量、专利授权总量、净增有效发明专利数、专 利消零企业数等. 2.净增有效发明专利,含本机构代理获得自然授权的发明专 利以及由本机构转让的有效发明专利,其中本机构代理、经办的 发明专利失效数予以减除. 3.鼓励为企业积极申报专利.在新增有效发明专利中,由本 机构代理授权的发明专利数量应达到新增有效发明专利总量的 60%以上. 4.各项专利指标中, 职务专利占比应达到 80% (含80%) 以上. 5.在专利代理或引进过程中,未发生因专利代理机构问题导 致专利不能获得授权,或未收到专利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的情 形;
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授权发明专利及转让的有效发明专 -
5 - 利,当年失效数不超过新增数的 10%. 对发生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或一年内有效投诉超过
2 件及以 上的不予奖励. 第十三条 专利代理机构申请奖励应提供本机构营业执照及 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本年度代理的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或转让发明 专利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等,由市科技主管部门对照南通市专利 月报统计数据库进行审核.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此前专利资助办法与 本办法不一致的,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附件:如皋市专利资助申请表 -
6 - 附件 如皋市专利资助申请表 申请时间: 年月日申请 人信 息 单位(个人) (单位加盖公章、个人签字)、个人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代申请机构 (加盖公章)、联系人 、电话 类别 资助(发明申请、发明授权、PCT 申请、PCT 授权、发明大户、实用新型大户、外观设计大户、发明年费、发明 引进) 附件 材料 1.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 、专利证书 、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 ;
2.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专利收费收据 ;
3.职务发明创造者提供单位证明 ,非职务发明创造者提供本人身份证 . 申报 资助 专利 信息 序号 专利(申请)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授权日 变更合格日 申请资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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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抄送: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如皋市科学技术局如皋市知识产权局2017 年6月26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