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2018-09-21
《土地使用权70年, 你真的懂么? 》 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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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朱帆 郭云豪 今年4月以来, 本报温州 撞限房 的连续报道持续引发全国各界关注.

连日来, 国土资源部出台部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 两不一正常 过渡 性办法后, 更是引发社会各界热议.本报记者昨日专访部分国内知名专家、 学者, 请他们在各自领域对该过渡性办法进行评点. 专家学者们对国土部的办法给予了积极评价, 并认为, 作为新闻事件发源地的温州, 当地主流媒体敏锐捕捉到新闻源, 牢牢坚守自身的公信力和权 威性, 对这类重大事件开展集中、 追踪式报道, 并推动国家层面迅速出台相应办法, 正如新华社评论 温州一小步, 中国一大步 所说, 温州是一片 敢为 天下先 的土地, 在温州率先落地的对部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的成功处理经验, 也将最终对全面解决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产生积极影响. 全国各界专家热议 温州一小步, 中国一大步 杨立新(中国人民大学民 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 法学教授): 温州的案例, 引发了法律 学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通过 学界发声、 媒体推动, 最终促使 国家层面出台相关办法, 这无 疑是一个利好消息. 两不一正 常 办法, 符合固定资产一经取 得永久使用的精神, 而永久性 的用地权, 也体现了个人对不 动产权长期稳定持有的预期. 个人大胆预测, 两不一正 常 办法的出台, 对7

0 年以内的 土地使用权, 到期后都将会按 照自动免费续期的原则实施. 而对7

0 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 顶层设计和法律制定, 该办法 也给出了明确的方向性参考.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土地使 用权期限的问题, 最终还是应 该通过修改 《物权法》 等相关法 律得以实现.我认为总的原则 应该是更好地保护私有产权. 唯有如此才能进一步激发全社 会创造财富的潜力和热情,保 住老百姓财富的根基,让中国 的财富留在中国,不断累积增 长. 毛毅坚(温州市政府法律 顾问): 两不一正常 办法的出 台, 是应对现实问题的过渡性 决策, 对解决此类历史遗留问 题给出了一个可行性方案.决 策从便民、 利民出发, 在 《物权 法》 相关法律修改出台前, 暂时 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 先 解决一些群众面临的住房不能 过户等实际的窘境问题.地方 行政管理部门先按此办法作过 渡操作, 待相关法律明确之后, 再做好衔接. 但另一方面, 也应该清楚 认识到过渡性办法的 过渡 性质.特别是作为房地产买方会 有顾虑: 首先, 该办法仍未明确 续期的期限到底多久?今后在 相关法律出台后还会不会收 费?其次, 对于续期模糊不清 的房地产, 会影响持有人的财 产权益, 例如银行等金融机构 很可能会因为该风险而怠于或 不敢办理相关手续. 因此, 要想从根源上解决 土地使用年限问题, 还是要从法 律层面尽快完善, 明确续期规 则.在相关法律制度完善之后, 很可能将推动中国的不动产统 一登记及征收房产税的进程. 这条新规为顶层设计给出明确参考 陈国权(《中国记者》杂 志值班主编,清华大学媒介经 营与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 对这组源起于温州日报的 报道,我一直很关注. 温州是中国民营经济发展 的先发地区与改革开放的前沿 阵地,浓郁的经济氛围,自然 在经济报道上具有天然、深厚 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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