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8-09-23 |
1、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滨州市乡镇 (街道)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购置项目 , 本次采购预算额
8118 万元, 其中包一 2482.
2 万元 , 包二 2566.7 万元,包三 2164.6 万元,包四 904.5 万元.
二、建设及运营标准 投标人要按照环保部门有关要求,建立适合运营业务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响应,并在运营期内的运维工作达 到以下文件和规范要求:
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
2、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HJ/T 193-2005) ;
3、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 (HJ817-2018) ;
4、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
2、NO
2、O
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与质控技术规范》(HJ818-2018);
5、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
2、NO
2、O
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654-2013) ;
6、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653-2013) ;
7、 《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
2、NO
2、O
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 (HJ 193-2013) ;
8、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 (HJ 655-2013) ;
9、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技术规范》 (HJ 656-2013) ;
10、 《国家环境监测网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办法》 (试行) ;
11、 《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
12、 《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自动监测仪器关键技术参数管理规定》 (试行) ;
13、 《国家环境监测网环境空气颗粒物(PM
10、PM2.5)自动监测手工比对核查技术规定》 (试行) ;
14、 《国家环境监测网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现场核查技术规定》 (试行) ;
15、 《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转让-经营"(TO)模式质量管理体系技术规定》 (鲁环办〔2012〕12 号) ;
16、 《山东省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转让-经营"模式运行管理考核细则(试行)》 (鲁环办〔2012〕9 号) ;
17、 《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转让-经营" (TO)模式运行管理规定(试行) (鲁环信控[2013]11 号) ;
18、 《山东省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巡检制度》 (鲁环信控[2012]
27 号) ;
19、 《关于印发的通知》 (滨环站字[2013]8 号) .
三、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A1 包:博兴
10 个、滨城区
8 个、开发区
2 个、高新区
1 个,共新建
21 个空气站;
高新区现有
1 个空气站;
共运维
22 个空气站. A1 包建设清单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备注
1、新 建站 设备 二氧化硫(SO2)分析仪 见技术要求
21 台 允许投报进口产品 氮氧化物分析仪 见技术要求
21 台 允许投报进口产品 颗粒物(PM10)分析仪 见技术要求
21 台 允许投报进口产品 颗粒物(PM2.5)分析仪 见技术要求
21 台 允许投报进口产品 一氧化碳(CO)分析仪 见技术要求
21 台 允许投报进口产品 臭氧(O3)分析仪 见技术要求
21 台 允许投报进口产品 数据采集仪 见技术要求
21 台 不含软件 零气发生器 见技术要求
21 台 允许投报进口产品 动态气体校准仪(含臭 氧) 见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