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2018-09-23

十、 所有投标人都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 《投 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

一、 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授权代 表务必出席开标会,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十

二、 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河源市政府采购网(http://heyuan.gdgpo.com)等 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 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及加盖公章)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十

三、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

3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 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 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十

四、 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河源市环境监测站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

电话:0762-3882556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袁小姐、梁小姐

电话: 0762-3229001 传真: 0762-3827398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河源广场 C 座5楼十

五、 采购信息查询:河源市政府采购网(http://heyuan.gdgpo.com)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2016 年6月7日河源市环境空气质量移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编号:GDHL-HY201605G001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电话:0762-3110000

4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 合格的投标人: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 等证明文件)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的财务状况报表或报 价人新成立的提供最近季度或一个月财务状况报表)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 社保和纳税的证明材料)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书面声明)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依法取得 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 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必须提供制造商(或总代理)出具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合法 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项目说明:

1、本项目为:河源市环境空气质量移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2、项目预算:人民币229万元.

3、本项目要求中所出现的设备、工艺、材料或参照的品牌仅为方便描述而没有限制性, 供应商可以在其提供的文件资料中选用替代标准, 但这些替代标准必须优于或相当于本用 户需求书的标准.

4、本项目要求的技术指标中,凡标有 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技术指标要求或性 能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作出实质性的响应.提供技术参数证明材料 (彩图宣传图等) ,否则若有一项带 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有可能导致按投标 无效处理,凡标有 的技术参数不满足将导致技术扣分.

5、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河源市环境空气质量移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编号:GDHL-HY201605G001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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