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8-09-26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2 号,2014.4.24 修订,2015.1.1 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8 年修正)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七次会议通过,2018.12.29 修正;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7 年修正) ,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 2017.6.28 修订,2018.1.1 施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8 年修正)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六次会议通过,2018.10.26 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修正),第十三届全国人 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8.12.29 修正;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6.11.7 修正;
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017 年6月21 日修订,2017 年10 月1日;
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2017.9.1 施行;
9、 《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 ,中华人 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1 号,2018.4.28 施行;
10、 《 十三五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国发【2016】65 号,2016.11.24;
11、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2012.7.3;
12、 《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2】 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3 130 号,2012.10.29;
13、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 环发 【2012】
98 号, 2012.8.8;
14、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 国发 【2015】
17 号, 2015.4.22;
15、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 环环评 【2016】
150 号,2016.10.26.
16、 《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 , 环环评 【2018】
11 号,2018.1.26.
17、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国发【2018】22 号,2018.6.27. 1.1.2.2 地方法规
1、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3.1.实施,2018.1.22 修订;
2、 《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16 年5月27 日修订,2016 年7月1日实施;
3、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2009.1.1 实施,2017.11.30 修正;
4、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第十届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006.3.29 实施,2017.9.30 修正;
5、 《关于印发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浙政发【2018】35 号,2018.9.25;
6、《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的通知》,杭政 涵【2018】103 号,2018.11.28;
7、 《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 十三五 规划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6】140 号,2016.11.14;
8、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 ,浙政发【2018】30 号,2018.7.20;
9、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 ,浙环发【2009】76 号, 2009.10.29;
10、 《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消减替代区域限批 等制度的通知》 ,浙环发【2009】77 号,2009.10.29;
11、 《关于印发的通知》 , 浙环发【2012】10 号,2012.2.24;
12、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及的通知》 , 浙环发【2015】38 号,2015.10.20;
13、 《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 (浙环发〔2013〕54 号),2013.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