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8-09-30 |
8 11.5 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报价的投标. 11.6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开标后对投标报价予以修改,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 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投标而予以拒绝.最低报价不能保证一定中标.
12 投标货币 除非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用人民币报价.
13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3.1 依据 招标项目资料表 中的要求参考
第二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提交相应的资格明 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如果投标人 是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以及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标明主办 人. 13.2 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且招标文件第二卷中有授权约定 的货物,则应当提供货物制造商或其指定代理出具响应本次招标的投标货物的正式授权 书. 13.3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文件. 13.4 投标人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培训等其它技术服务 的义务的证明文件.
14 证明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文件 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 文件的一部分. 14.2 在产品规格一览表中应说明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及原产地等,交货 时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合格出厂证明. 14.3 招标文件中所简述的货物品质、基本性能仅供投标人选择货物在质量、水平上的比 照参考,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提供品质相同或优于同类产品的货物. 14.4 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宣传彩页、图纸和数据,并在证明文件上相对应空白处 画 O ,并在 O 内填写相应序号(与 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 表中相对应的序号).
15 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前,投标人应按 招标资料表 中规定的数额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 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指定账户. 15.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避免因投标人的行为带来的损失.采9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 15.6 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 投标保证金. 15.3 投标保证金应以人民币计,并可采取以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款的形式在投标截止前 按采购编号、按包分别提交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15.4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予以拒绝. 15.5 投标保证金退还: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 投标保证金至投标人原账号;
自采购合同签订并且备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至中标人原账号.合同备案需提供的材料(纸质合同原件,合同扫描件电 子档,中标服务费发票扫描件,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合同扫描件电子档以项目编号命 名并转换为 PDF 文件格式. 15.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或(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其他有违法行为的;
或(3)中标人拒绝领取或者接收中标通知书、接受中标通知书后放弃中标、在中标通 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没有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