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2018-10-05

(2)联合体成员可以由 两家单位组成,其中:牵头人必须是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另外一方须具备设计资 质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 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和拟派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4.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定标方法 本工程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和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 (http://www.stjs.org.cn/) 下载.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 汕头建筑信息网 提出,招标人在 汕头建筑信息网 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 汕头建筑信息网 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 汕头建筑信息网 (http://www.stjs.org.cn/) 公布为准,地点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潮阳区棉西路住建局二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会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 责人 (注册建造师) 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建造师注册证书或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证明材料原 件回执》(一式二份)同时准时到场参加.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汕头建筑信息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 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汕头市潮阳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754-86623021 招标代理机构:汕头市潮阳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54-82131881 第3页共87 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汕头市潮阳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754-86623021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汕头市潮阳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新大道石珠园二期西栋

3 楼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54-82131881 1.1.4 项目名称 汕头市潮阳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前期场地平整工 程及围墙附属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1.1.5 建设地点 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 1.2.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全过程的 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等. 施工范围:按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 关的一切文件及附属配套设施,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 包质量、 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包竣工验收的工程施工工作. 1.3.2 计划工期 设计工期

20 天,施工工期

30 天1.3.3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 行业颁布的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合 格或以上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已进 第4页共87 页入 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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