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9-09-03 |
1 ― 河南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 排放计划实施方案 (2017 年4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 《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 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 〔2016〕
81 号) , 认真落实省委、 省政府关于美丽河南建设和开展环境污染防治攻 坚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环保部《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 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环环监〔2016〕172 号)的要求,结 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既是法律的基本要求,也是企业履行 环境保护责任的基本义务和底线要求.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要求实施达标计划,国务院《 十 三五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 号)和《河南省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豫政〔2016〕22 号)中也明确提出要制定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 当前我省生态系统总体稳定, 环境质量持续恶化趋势得以扭 转,呈现出总体向好、区域环境污染较重的格局,有的区域存在 结构性污染重、 污染物排放总量大, 区域环境承载力超载等问题. ―
2 ― 一些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不完善、运行管理缺失、环保意识淡 薄等问题依然存在,污染物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违规 现象时有发生,群众反映强烈.实施达标排放计划是切实改善环 境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 是推动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的重大举 措,是我省打赢大气、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力保障,是健全全 省环保系统治理体系、建设美丽河南的重要环节.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中央、 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 文明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 境保护改革和开展环境污染防治攻坚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 全 面落实环保部和省委、省政府环保目标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 核心,以落实工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为抓手,强化排污者主体 责任, 通过 一个评估两份清单八项任务 , 评估一批整改一批 , 切实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推进企业信息公开,完善我省流域和 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 做到源头严防、 过程严管、 后果严惩, 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促进工业污染源实 现全面、持续达标排放,为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河南提 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 问题导向,聚焦重点.优先推行国家要求的
8 个重点行 ―
3 ― 业达标排放计划, 在此基础上根据我省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 要求,选取我省产排放量大、已制定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或发 放排放许可证的行业优先重点实施,通过重点带动一般,分类推 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2. 引导为主,高压为辅.企业应明确和落实自身环保主体 责任,自证守法,在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引导下,按证排污、全面 及时掌握自身污染物排放状况、主动公开企业环境信息;
环保部 门构建 引导与监督并行、奖励与惩戒并重 的环境管理体系,在 持续保持打击违法排污高压态势的同时, 建立健全环境治理长效 机制. 3. 信息公开,齐抓共管.加强信息公开,地方政府、环保 部门和各相关单位协作配合,做到 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 必须管环保 ,形成齐抓共管、公众参与环保共治的新格局. 4. 有序推进,滚动实施.按行业分步、分期推进评估和整 治工作,滚动实施污染源达标整改计划,2020 年底前基本完成 各类工业污染源超标整治工作.
(三)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结合《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 (豫政〔2014〕32 号) 、 《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 (豫政〔2015〕
86 号) 、 《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 《关于打赢水 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等,到2017 年底,完成全省钢铁、火―4―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
8 个 重点行业污染源排放情况评估和超标整改工作;
完成有色、 玻璃、 化工、焦化、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毛皮制革等
7 个省级 重点行业污染源排放情况排查及评估工作;
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
完善流域和行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
健全环境执法监管机 制. 到2018 年底,完成全省其余行业污染排放情况评估工作;
完成
7 个省级重点行业超标整改工作;
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 到2019 年底, 完成全省其余行业工业污染源超标整治工作;
基本形成各行业全面达标可行技术体系;
环境执法监管机制更加 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更加完善;
依法核发排污许 可证. 到2020 年底,各类工业污染源持续保持达标排放,环境治 理体系更加健全;
排污许可证核发监管体系全面覆盖;
污染物排 放总量持续下降,企业守法成为常态.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工业污染源排放情况评估工作 采用行业评估与企业自评相结合、 环保部门评估与第三方评 估相结合的方式,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要结合
2016 年以来环境保护大检查、日常环境监管、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污 染源在线监控、监督性监测、排污许可证核发等情况,对本行政 ―
5 ― 区域工业污染源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切实掌握超 标排放企业清单及存在问题.地方各级环保部门鼓励、引导企业 开展自身达标状况评估,污染物排放数据异常涉嫌超标的企业、
2016 年以来因超标问题被各级环保部门处罚的企业、未安装在 线监控的企业要对
2016 年以来守法总体状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进行自评估,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开.鼓励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本 行政区域工业污染源达标情况开展行业或区域综合达标评估.
2017 年5月底前, 各地环保部门要完成本行政区域内钢铁、 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
8 个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评估工作,编制达标评估报告.2017 年11 月底前,完成有色、玻璃、化工、氮肥、农副食品加工、 原料药制造、 毛皮制革等
7 个省级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查 评估工作.2018 年9月底前,完成其余行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评 估工作.
(二)推进超标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省辖市、 省直管县 (市) 环保局要在全面排查和评估基础上, 梳理超标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期限,会同相关行 业主管部门督促超标企业按期整改到位, 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企业 超标排放问题及整改情况. 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要督促超标企业依 法依规开展自行监测或委托第三方监测, 加密对超标因子的监测 频次,并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各级环保部门把企业环境信用评 ―
6 ― 价工作作为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将环境信用 2A 级以下等级的 企业列为现场执法检查重点企业,加大检查力度.对违法行为依 法处罚的同时,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企业立即整改解决;
一时 难以完成整改的,要责令其明确落实整改的措施、责任和时限;
对问题严重、达标无望的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和淘汰.对重大问 题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改.
2017 年底前,各地要完成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 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
8 个重点行业超标问题整治任 务;
2018 年底前,完成有色、玻璃、化工、氮肥、农副食品加 工、原料药制造、毛皮制革等
7 个省级重点行业超标问题整治任 务;
2019 年底前, 基本完成各类工业污染源超标问题整治工作;
2020 年,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业污染源超标问题整治成效.
(三)深化网格化监管和 双随机 执法 严格落实《河南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