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9-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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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行业跟踪|环保Ⅱ 证券研究报告 Tabl e_Title 环保Ⅱ行业 污水处理费将合理定价,水板块再迎重磅利好 Table_Summary 核心观点: ? 污水处理费合理定价+加强征收,设市城市居民不低于 0.
95 元/吨 发改委、财政部和住建部联合发文,加大污水处理费收费力度,其核心内 容为收费标准要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的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规定2016 年底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居民不低于 0.95 元,非居民不低于 1.4 元;
县城、重点建制镇不低于 0.85 元,非居民不低于 1.2 元;
并加强工 业污水处理费的合理定价和征收力度,推进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股 权合作等方式. ? 政策核心内容为建立成本+合理利润的收费机制,并加强征收 此次政策的核心内容为污水处理标准要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的运 营成本+合理盈利,并加强对工业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推进特许经营等 模式,以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和运营效率.我国现有城镇、工业污水处理价 格偏低,收费力度不足,导致多地区污水处理收入难以补偿治理成本,极 大影响了相应设备设施的运营效率和后续投入. ? 污水费等多项环保收费进入调价周期 根据此次政策,未来
2 年内全国污水处理费等环保价格将逐步上调,最终 实现补偿营业成本+合理盈利,特别是在水十条即将出台的背景下,污水处 理费的合理定价,增强了环保企业参与提标改造、污泥处置等市场的信心 和动力.同时与我们此前策略报告中在低 CPI 背景下多项环保价格进入向 上调价周期的判断相一致,我们同时预计包括生活垃圾处理费、污泥处置 费用、部分品类废旧电器拆解补贴等多项环保收费都将步入上调周期,收 费制度的完善将有利于环保运营企业盈利能力的提升. ? 关注水务运营、工程、设备类企业 在水十条即将出台的预期下,污水处理价格制度的完善和征收力度的加强, 有利于水务运营企业的盈利回升,并有助于提标改造市场的快速启动,利 好工程、设备类企业.建议关注运营类企业,如首创股份、洪城水业等;
工程、设备类公司,如碧水源、津膜科技、中电环保等. ? 风险提示 政策执行力度低于预期;
污水处理价格调价周期较长,政策兑现较慢;
重点公司盈利预测: Table_Excel1 公司简称 评级 股价 EPS PE PB 13A 14E 15E 13A 14E 15E 首创股份 增持 12.18 0.25 0.27 0.33 48.7 45.1 36.9 4.50 碧水源 买入 36.73 0.77 1.12 1.54 47.4 32.8 23.9 7.70 津膜科技 增持 22.83 0.31 0.43 0.6 74.4 53.1 38.1 7.31 数据来源:公司财务报表,广发证券发展研究中心 Table_Grade 行业评级 买入 前次评级 买入 报告日期 2015-01-27 Tabl e_Chart 相对市场表现 Table_Aut hor 分析师: 郭鹏S0260514030003
02160750611 [email protected] 分析师: 沈涛S0260512030003 010-59136693 [email protected] 分析师: 安鹏S0260512030008 021-60750610 [email protected] Table_Report 相关研究: 环保本周: (2015.1.12-2015.1.18):重 申对燃煤工业锅炉改造市场 的看好 2015-01-18 环保本周: (2015.1.5-2015.1.11):多项 细则齐出台, 微观改变加速发 生2015-01-11 Table_Contacter 联系人: 郑思恩 021-67050631 [email protected] 股票报告网整理http://www.nxny.com 识别风险,发现价值 请务必阅读末页的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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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行业跟踪|环保Ⅱ 图1:全国部分城市现有污水处理价格比较(元/吨) 数据来源:各省市发改委、物价局网站、广发证券发展研究中心 表1: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费的相关内容 项目 主要内容 总原则 按照 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 的原则,收费标准要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 处置设施的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2016 年底前完成调整 设市城市 居民 0.95 元,非居民 1.4 元 县城、重点建制镇 居民 0.85 元,非居民 1.2 元 达到收费标准仍不足的 结合污染防治形势等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未征收区域 最迟应于
2015 年底前开征,并在
3 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 数据来源:发改委、广发证券发展研究中心 表2: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费政策的其他主要内容 项目 主要内容 合理制定和调整收 费标准 按照 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 的原则,收费标准要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 设施的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 加大污水处理费收 缴力度 对火电、钢铁等排水量明显低于用水量且安装自动检测设施的企业用户按排水量计征;
对未安装 相应设置的以用水量计征;
加强对自备水源用户的征收力度. 实行差别化收费政 策 对企业排放污水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的,执行正常的企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对企业排放污 水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对超标排放的污水实行更高的收 费标准. 鼓励社会资本投入 合理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形成合理预期,吸引更多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 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积极参与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服务,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和运 营效率.鼓励工业园区(开发区)内污水处理单位与污水排放企业协商确定污水处理收费,提高 污水处理市场化程度和处理效率. 确保配套措施落实 到位 1.加大政府投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其他财政专项;
2.强化企业监管,排水许可制度依法查处超排 企业.3.保障低保标准. 数据来源:发改委、广发证券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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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上海 南京 北京 广州 南宁 武汉 深圳 昆明 贵阳 银川 太原 南昌 股票报告网整理http://www.nxny.com 识别风险,发现价值 请务必阅读末页的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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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行业跟踪|环保Ⅱ 表3:国内部分城市水价等重要价格信息(2015年1月) 地区 自来水价 (居民) (元/立方米) 污水处理价(居民) (元/立方米) 垃圾处理收费(居民) 北京 5;
7;
9 1.36
3 元/户・ 月,外来
2 元/人・ 月 天津 4.9 0.9 物管
3 元/户?月,其他
5 元/户?月,暂住人口
2 元/人?月 河北 石家庄:3.63 0.8 石家庄:3 元/户・ 月,暂住人口
2 元/人?月 山东 青岛:2.5 0.7 青岛:物管
5 元/户・ 月,非物管
6 元/户・ 月 山西 太原:2.8;
5.1;
7.4 0.5 太原:5 元/户・ 月 内蒙古西部 包头:2.35;
3.32 0.4 包头:3 元/户・ 月,暂住人口
1 元/人?月 内蒙古东部 呼和浩特:3 0.65 呼和浩特:5 元/户・ 月 辽宁 大连:2.9 0.6 大连:6 元/户・ 月 黑龙江 哈尔滨:3.2 0.8 哈尔滨:1.5 元/人・ 月 吉林 长春:2.5 0.4 长春:袋装区域
7 元/户・ 月;
非袋装区域 4.5 元/户・ 月 陕西 西安:2.9 0.65 西安:2 元/人・ 月 甘肃 兰州:1.95 0.5 兰州:5 元/户・ 月 青海 西宁:2.65 0.82 西宁:6 元/户・ 月 宁夏 银川:2.4;
3.5;
4.7 0.7 银川:4 元/户・ 月,暂住人口
1 元/人?月 新疆 乌鲁木齐:2.10 0.7 乌鲁木齐:3 元/人?月 上海 3.45;
4.83;
5.83 1.7 暂未征收 浙江 杭州:1.85 0.5 杭州:50 元/户・ 年 江苏 南京:3.1;
3.81;
4.52 1.42 南京:5 元/户・ 月 安徽 合肥:2.45 0.76 合肥:0.3 元/吨水 福建 厦门:2.8
1 厦门:非物管
10 元/户・ 月,物管
3 元/户・ 月 湖北 武汉:2.62;
3.38;
4.14 1.1 武汉:5 元/户・ 月 湖南 长沙:2.58 0.85 长沙:0.3 元/立方米水 河南 郑州:2.4 0.65 郑州:5 元/户・ 月 江西 南昌:2.08;
2.87.;
5.24 0.5 南昌:8 元/户・ 月 四川 成都:2.85 0.9 成都:8 元/户・ 月 重庆 3.5
1 8 元/户・ 月 广东 深圳:3.2;
4.45;
5.7 0.9;
1;
1.1 深圳:13.5 元/户?月 广州:2.88;
4.17;
5.46 0.9;
1.2;
1.5 广州:5 元/户・月 广西 南宁:2.62;
3.35;
4.07 1.17 南宁:8 元/户?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