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8-10-09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文件 桂环审〔2019〕107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南宁三祥 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一期工程固体废物 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南宁三祥热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书》及《南宁三祥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一期 工程(固体废物)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三达验字〔2018〕 第061 号,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 )等材料收悉.
我厅组织对 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 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
2 ― 南宁三祥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 代码:2014-450113-44-02-917709)属新建性质,位于南宁市广西 -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本次验收内容为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内 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包括
2 台90 吨/小时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 套15 兆瓦背压式汽轮发 电机组;
辅助工程包括输煤系统、循环水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 供水系统及水源、贮灰场地、除灰渣系统、厂外道路和罐区.
2014 年12 月, 原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以桂环审 〔2014〕
226 号文批复同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 年8月项目一期工 程竣工并投入试生产.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同步建设并投 入使用. 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
18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4540 万元.
二、项目变动有关情况 与环评阶段相比,项目一期工程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项目产生锅炉灰渣、粉煤灰、废布袋和生活垃圾等一般固体 废物.建设单位在厂区内建设容积为
300 立方米钢结构渣仓,用 于储存锅炉灰渣;
建设有两个容积各
1000 立方米的粉煤灰仓用于 储存粉煤灰;
灰渣、粉煤灰定期外运至建材公司综合利用.生活 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外运处置.废布袋目前暂时未产生, 产生后按一般固体废物处置. 项目建有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暂存废机油和废机油桶、废―3―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废机油和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委托有相应危 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基本齐全,基本落实环评报告书及其批 复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我厅 同意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专项验收通过. 你公司应按照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 办法》的规定,对该项目其它环境保护设施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项目正式投入运营后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风险防范管理及环境应 急预案演练工作,提高环境应急能力,避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二)继续对危险废物开展规范化管理,明晰危险废物管理 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三)适时开展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五、请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和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 护分局做好该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9 年4月24 日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