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8-10-09 |
3000 万元在余杭区良渚街道 杜甫村十四组租用杜甫村村委集体用房 4800m2 以及杜甫村十四组
16 号房屋、附房及 周边场地 900m2 ,实施杭州余杭东吴中医医院建设项目,总租用面积 5700m2 .其中, 杜甫村村委集体用房原来是租赁给杭州余杭区良渚张宇挺五金加工厂作为生产厂房, 产品为五金零部件,生产工艺主要包括车、铣、钻、磨等机加工,无清洗除污工艺, 无酸洗、磷化、镀锌等金属表面处理加工工艺.床位
100 张(不涉及传染病床位), 本项目为二级中医医院,非三甲医院.诊疗科目为: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 妇产科专业、骨伤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康复医学科专业)、内科(急 诊室)、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 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疗影像科(X 线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本项目设置手术室,不设置停尸房及 发热门诊.本项目已获得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局的批准,批准文号为:杭余医设字 [2015]57 号. 项目特点: 项目位于良渚街道杜甫村十四组,周边以居民住宅为主.本项目为中医医院建设项 目,为新建项目.诊疗科目包括中医科、内科、外科、妇产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 医疗影像科等,主要产生医疗废水、医疗垃圾以及医疗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及恶 臭气体等污染物. 环评工作程序 我单位接受委托后, 查阅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国务院令第
253 杭州余杭东吴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 0571-88212397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环保部第
33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 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国民经济行 业分类》(GB/T 4754-2011),项目属于 Q8312 中医医院 ;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项目属于 V 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大类中的
158、医院 , 名录规定: 新建、扩建 需编制 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故需编制 环 境影响报告书 . 为此,杭州富阳东吴骨伤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
2007 号)编制《杭州余杭东吴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本次评价不包含放射性和辐射环评内容). 首先,我们研究了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进行 了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以及项目环境影响区域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了评价重点、 评价范围及评价工作等级;
其次, 对项目做了进一步工程分析、 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 开展了公众参与,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公众意愿提出了环境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
最后,通过汇总、分析收集调查的各种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角度确定了项目建设的 可行性,给出了评价结论并提出了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建议,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 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并提请环保部门审查. 评价关注的主要问题 主要关注项目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针对 各项产污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兼顾噪声和环境风险事故影响分析. 本项目有关放射科辐射部分须委托有资质单位作专项辐射影响评价,本次环评不进行 辐射评价. 环评主要结论 杭州余杭东吴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位于余杭区良渚街道杜甫村十四组,项目的建设 符合杭州市余杭区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