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2018-10-10
中江县国有建设用地挂牌成交确认书 根据有关法规规定,我中心于

2018 年10 月8日9时起到

2018 年10 月18 日10 时止,在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

618 号行政集中办公区

2 号楼

3 楼交易中心举办的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四川帝航安防科技有限公司(竞得人)竞得位 于兴隆镇翠竹村

11 社,芦花村 3,.

4,.

5 社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确 认如下: 土地面积 50128.

26 平方米(75.

19 亩),该宗地成交单价为每平方米 135.00 元(大写:壹佰叁拾伍元整),成交总价款为人民币 6767316.

00 元(大写:陆佰柒陆 万柒仟叁佰壹拾陆元整).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年限:50 年. 竞得人在签署《挂牌成交确认书》的当日应当按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国土 资源厅(川价发〔20061229 号)文件所规定的标准向中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 1% (6767316. OOX 1%=67673.

00 元,大写:陆万柒仟陆佰柒拾叁元整)地产挂牌交易手 续费.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价款.竞得人应当于宗地挂牌 成交

10 个工作日内(2018 年11 月1臼之前),持《挂牌成交确认书》并依据本宗地 《挂牌出让须知》到中江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不按 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成交确认书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中江县人 民法院起诉解决. 本《挂牌成交确认书》共六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和 盖章生效.

2018 年10 月18 日10 时2018 年10 月18 日10 时「"《*冬-' \$ ,0 中江县国有建设用地挂牌成交确认书 根据有关法规规定,我中心于

2018 年1.月8日9时起到

2018 年1.月18 日10 时止, r衷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

618 号行政集中办公区

2 号楼

3 楼交易中J全举全的 蘸巅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四川雄健实业有限公司(竞得人)竞得位于兴 隆镇芦花村

4、

5、6 社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确认如下:

一、土地面积

80000 平方米(12.亩),该宗地成交单价为每平方米 150.00 元(大写:壹佰伍拾元整),成交总价款为人民币 12000000. 0.元(大写:壹仟贰佰万元整).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年限:50 年. 一 音才县人在黎署《挂牌成交确认书》的当日应当按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国土 咨源厅(川价发〔2006]

229 号)文件所规定的标准向中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 1% (12000000. OOX1%=120000.

00 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地卢住万军父勿"" !头贝.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价款.竞得人应当于宗地挂牌 成交品社作日内(2018 年11 月1日之前),持《挂牌成交确认书》并依据本金地 穗牌出让须知》到中江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向》;

不竺 巍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成交确认书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中江县人 民法院起诉解决. 本《挂牌成交确认书》共六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和 盖章生效. / '之?"一~" / 二夺、 /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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