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8-10-15 |
2013 年8月31 日及之前出生,年满
6 周岁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 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未满
6 周岁的儿童不属于今年小学招生的对象. 公立小学学位分配有哪些原则? 适龄入学原则;
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学位分配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必须一致的原则;
实行按学 校服务地段对口入学和统筹安排入学的原则. 什么是就近入学? 有人认为就近入学就是要安排到离家最近的学校就读,这是一种误解.小学生就近入学是指相对就近入学,根据 原国家教委《关于制定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义务教育实施步骤和规划统计指标问题的几点意见》的规定,学生居 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应在
3 公里以内.在这个范围内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区的生源及学校综合布局调整情况划分 各小学的招生服务地段,分配一年级新生学位,在此半径范围即属就近入学. 按照 租购同权 的目标做好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对于具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并在我区租赁的房屋作为唯一居 住地,持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须为住宅用途房屋)及登记备案证明,截止到
2019 年8月31 日房屋租赁合 同及登记备案已生效一年或以上,其适龄子女由区教育局安排到公办小学(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就读;
房屋租赁合 同及登记备案不足一年的,原则上由户籍所在区安排学位. 怎样才符合按学校服务地段对口入学的地段生资格? 适龄儿童本人与父(母)同户同住,并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按各小学服务地段对口入学的办法.
一、属手续完备的一手房,能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 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者(即户主与业主一致,均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且适龄 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该完全房产,按区教育局安排对应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
二、属完成交易手续的二手房,只要该住宅单元以往业主没有小孩在对口地段小学在读 1―5 年级,并能提供适龄 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者, 且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该完全房产,按区教育局安排对应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
三、属祖辈房产,能提供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与祖辈同一户籍(户主须为持该房产祖辈)的 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者,该住宅单元以往业主没有小孩在对口地段小 学在读 1―5 年级,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
2019 年8月31 日止入户该户籍地址并居住满两年的, 且其祖辈拥有该完全房产,按区教育局安排对应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
四、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并在我区租赁的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持住建部门 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须为住宅用途房屋)及登记备案证明,截止到
2019 年8月31 日房屋租赁合同及登记备案已生 效一年或以上,能提供与该租住地址一致的户口簿,该地址户籍户主与租赁人均为该适龄儿童的祖辈、父(母)或其 他法定监护人者,且该地址并无在对口小学在读 1-5 年级的,由区教育局安排对应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