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2018-10-16
武汉半导体人才引进政策 为全面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构筑国际性人才高地,为武汉经济社会发 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武汉市印发了《武汉市实施 黄鹤英才计划 的办法(试行)》.

该《办法》围绕服务 三个中心、三个武汉 建设、凝聚培养各类优秀人才、 推动人才队伍整体发展.统筹实施 黄鹤英才(专项)计划 ,整合行业部门人才 培养支持计划,集成政策资源,加大支持力度,形成与 黄鹤英才计划 相互衔接 的人才队伍建设体系. 《办法》目标从

2014 年起,用10 年左右时间,有计划、有重点、分类别、 分层次的遴选支持

3000 名左右科学技术、先进制造、现代服务、城市建设、文化 艺术、医疗卫生、教育教学、社会工作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本地优秀人才. 下附《武汉市实施 黄鹤英才计划 的办法(试行)》原文

一、为入选人员在汉领办、创办企业或研发机构,择优给予创业扶持资金.对 入选的领军人才,按项目给予

300 万元至

500 万元 的资金支持;

对入选的高层次 人才,按项目给予 50-100 万元 的资金支持.

二、设立专项创业投资引导资金,鼓励各类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或个人对入选人 员创业提供融资支持.创业投资机构为入选人员投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投资期限 超过

2 年的,按其投资总额的 5‰给予奖励.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或个人为入选人 员创业投资发生损失,则按其投资损失的 30%、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给予风险补 偿.

三、为入选人员在汉创业活动提供贷款贴息扶持,创办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 给予当年度利息额 25%的贷款贴息.其中对领军人才的贴息总额最高可达

100 万元,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达

50 万元 .对入选人员贷款形成损失的,给予贷款银行 或担保机构最终损失金额 30%的风险补偿.

四、支持入选人员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对入选人员为发明人(设计人)获得中 国和外国专利授权的,为创作人(注册人、著作权人)获得中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专有权、注册商标专用权和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均给予资助.

五、为入选人员在汉创新创业提供工作条件和工作平台:

(一)对入选人员新办的科技型企业,给予办公用房补贴.租用面积

100 O 的给予三年房租补贴;

租用面积在

1000 O以下部分,按最高

15 元/O/月的标准 给予一年房租补贴,租用面积超出

1000 O以上部分,按最高

10 元/O/月的标准 给予一年房租补贴.

(二)鼓励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引进入选人 员或与入选人员联合从事项目研发的,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三)优先支持入选人员申报国家、省、市科技项目和科技奖励.对作出突出 业绩和贡献的领军人才人选,直接作为 武汉市学科带头人计划 候选人.

(四)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搭建事业平台.主要依托开发区、重点企业、科 研院所、高等院校等设立一批高水平岗位平台,依托重大项目建设一批高技术项目 平台,依托留学生创业园等孵化器搭建一批高效率孵化平台,支持领军人才和创新 团队领衔承担科技计划项目和重大科技专项.

六、对入选人员实施期权、股权等中长期激励,包括以知识产权、技术、管理 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鼓励入选人员创办的企业做大做强,对纳税贡献大的 给予一定奖励.允许入选人员以研发技能、管理经验等人力资本作价出资创办、联 办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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