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18-10-16 |
该《办法》围绕服务 三个中心、三个武汉 建设、凝聚培养各类优秀人才、 推动人才队伍整体发展.统筹实施 黄鹤英才(专项)计划 ,整合行业部门人才 培养支持计划,集成政策资源,加大支持力度,形成与 黄鹤英才计划 相互衔接 的人才队伍建设体系. 《办法》目标从
2014 年起,用10 年左右时间,有计划、有重点、分类别、 分层次的遴选支持
3000 名左右科学技术、先进制造、现代服务、城市建设、文化 艺术、医疗卫生、教育教学、社会工作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本地优秀人才. 下附《武汉市实施 黄鹤英才计划 的办法(试行)》原文
一、为入选人员在汉领办、创办企业或研发机构,择优给予创业扶持资金.对 入选的领军人才,按项目给予
300 万元至
500 万元 的资金支持;
对入选的高层次 人才,按项目给予 50-100 万元 的资金支持.
二、设立专项创业投资引导资金,鼓励各类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或个人对入选人 员创业提供融资支持.创业投资机构为入选人员投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投资期限 超过
2 年的,按其投资总额的 5‰给予奖励.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或个人为入选人 员创业投资发生损失,则按其投资损失的 30%、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给予风险补 偿.
三、为入选人员在汉创业活动提供贷款贴息扶持,创办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 给予当年度利息额 25%的贷款贴息.其中对领军人才的贴息总额最高可达
100 万元,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达
50 万元 .对入选人员贷款形成损失的,给予贷款银行 或担保机构最终损失金额 30%的风险补偿.
四、支持入选人员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对入选人员为发明人(设计人)获得中 国和外国专利授权的,为创作人(注册人、著作权人)获得中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专有权、注册商标专用权和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均给予资助.
五、为入选人员在汉创新创业提供工作条件和工作平台:
(一)对入选人员新办的科技型企业,给予办公用房补贴.租用面积
100 O 的给予三年房租补贴;
租用面积在
1000 O以下部分,按最高
15 元/O/月的标准 给予一年房租补贴,租用面积超出
1000 O以上部分,按最高
10 元/O/月的标准 给予一年房租补贴.
(二)鼓励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引进入选人 员或与入选人员联合从事项目研发的,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三)优先支持入选人员申报国家、省、市科技项目和科技奖励.对作出突出 业绩和贡献的领军人才人选,直接作为 武汉市学科带头人计划 候选人.
(四)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搭建事业平台.主要依托开发区、重点企业、科 研院所、高等院校等设立一批高水平岗位平台,依托重大项目建设一批高技术项目 平台,依托留学生创业园等孵化器搭建一批高效率孵化平台,支持领军人才和创新 团队领衔承担科技计划项目和重大科技专项.
六、对入选人员实施期权、股权等中长期激励,包括以知识产权、技术、管理 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鼓励入选人员创办的企业做大做强,对纳税贡献大的 给予一定奖励.允许入选人员以研发技能、管理经验等人力资本作价出资创办、联 办高新技术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