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8-10-25 |
23 其他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 总则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定义: 2.1 采购代理机构 指代理本项目的具体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2.2 采购单位 指招标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需方. 2.3 招标采购单位 指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 2.4 产品 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产品、产品备件、 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 服务 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应承担的送货、安装、调试、维护、售后服 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2.6 投标人 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取得招标文件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投交投标文件的 供应商.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可为生产商或代理商;
3.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19 年任意
3 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5 财务要求:企业近二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要求企 业近
2 年有盈利,无亏损情况;
(须提供
2017、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 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之后的年份为准) 3.6 投标人需提供 信用中国 网站的 失信被执行人 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 、 中国政府采购 网站的 政府采购严重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