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8-10-30 |
10 最高投标 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壹佰壹拾叁万肆仟壹佰肆拾柒元整 (?1134147.0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11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本招标项目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贰万元 整(?20000.00)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从供应 商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递交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桔山广 场旁) 递交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收款单位: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款单位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分行;
汇款账号:38110121050000091 汇入行行号:313707038115(此行号用于汇款时查询准确的开户 行) 特别说明:
1、 本项目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随机码缴纳, 投标单位在报名时系统 将自动生成一个随机码.
2、 保证金汇款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汇款时必须在备注栏填
7 写本项目生成的随机码.
3、填写随机码要求:必须是完整的、清晰可见的. 建议投标人备注栏填写内容有且仅有随机码,以便汇入保证金. 联系
电话:0859-
3121501、0859-3120731;
注:该项目为系统递交保证金方式,建议投标人于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前
2 个工作日缴纳,以便保证金及时到账;
保证金到账后无 需到交易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保证金退还也无需办理手续.投标保 证金到账情况以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导出并经贵阳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兴义分行盖章确认的数据(该数据开标现场由交易中心人员提交 给招标人)为准,保证金未缴纳到指定虚拟账户及未从基本户转出的 作废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的返还或不予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书面通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于
5 日内向未中标人的投标 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时实行 原路返回 方式.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书面通知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于
5 日内向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退 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备注:中标候选人保证金退回需中标人将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在黔 西南州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上传,方能退回保证金.
12 投标文件 的递交 1:电子版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a、 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QXNTF格式)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的指 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系统 上传成功 的确认回复.请投 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b、投标人因黔西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问题无法上传 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 技术支持电话;
3120751 投标单位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NQXNTF) 光盘及纸质版投标文件壹份,由投标单位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参加 开标会时递交给代理公司.
2、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3、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60 天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多功能 六厅)
5、投标截止时间:2019 年3月26 日9时10 分(北京时间)
8 13 投标文件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