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 2018-10-31 |
第五章 部门分工 第二十一条 各有关部门工作分工如下: 区金融办负责组织扶持资金申领相关工作;
政策解释、宣讲 和培训;
委托中介组织或机构提供项目管理、评审和审计监督服 务;
组织金融发展创新奖评审;
拟订扶持资金安排方案;
跟踪扶 持资金落实情况等. 区国税局、区地税局负责审核申报金融机构纳税情况、金融 人才收入申报情况、金融人才个人所得税申报情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负责审核申报主体工商登记有关 情况.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建设)负责审核金融人才购房 情况.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受理 通济才智 工程有关补 贴的申报. 区教育局负责审核安排金融人才子女入学学位. 区财政局负责审核扶持资金安排方案,安排扶持资金并做好 资金监管,按照区政府批准的方案发放扶持资金,与镇(街道) 做好扶持资金结算工作. ―
10 ― 各镇(街道)经科局负责辖区申请受理、初审并汇总报区金 融办,落实本级负担部分的经费保障.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开办补贴、物业补贴、搬迁补贴、升级补贴、 收入补贴所需资金, 按照属地原则 (设立、 迁入地) , 由区、 镇 (街 道)按照税收分成比例承担,其中镇(街道)负担的资金先由区 财政统一垫付,再从划拨给各镇(街道)的税收分成款中结算. 本办法所规定的其他补贴资金,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区金融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政策自2017 年1月1 日起实施, 有效期五年, 《关于印发禅城区扶持金融产业发展办法的通知》 (佛禅府办 〔2013〕8 号)同时废止. 附件:1.申报材料 2.禅城区扶持金融产业发展补贴申请表 3.承诺书样本 4.禅城区金融人才子女照顾入学资格审核表 ―
11 ― 附件
1 申报材料
一、金融机构开办补贴和物业补贴 1.企业申请报告及承诺书之
一、之二;
2.禅城区扶持金融产业发展补贴申请表;
3.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证;
4.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房产证或房产租赁合同.
二、金融机构升级补贴 1.企业申请报告及承诺书之一;
2.禅城区扶持金融产业发展补贴申请表;
3.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证;
4.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纳税证明材料;
6.升级有关证明材料.
三、金融机构搬迁补贴 1.企业申请报告及承诺书之
一、之二;
2.禅城区扶持金融产业发展补贴申请表;
3.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证;
―
12 ― 4.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房产证或房产租赁合同;
6.纳税证明材料.
四、金融示范载体补贴 1.申请报告;
2.禅城区扶持金融产业发展补贴申请表;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入驻企业及面积清单;
5.两家以上入驻金融机构(上年度纳税总额超
500 万元)租 赁合同复印件及租金收入证明.
五、金融行业协会补贴 1.申请报告;
2.禅城区扶持金融产业发展补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