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8-11-05 |
2018 年开放下载日期公版制作规则 】 项目 不标注/黑/红 日期及说明 补假 红 例假日为星期六於前一个上班日补假,为星期日於次一个上班日补假.
补班 不另标注 各主管机关民间企业视实际需要处理.因无统一补班日,故不标注. 连假中非国定假日 不另标注 因无标注补班日,故本为上班日调整的放假日亦不标注 劳动节 黑 非全国性休假不标红 【 国订假期及连续假期-日期标注 】 假期 日期 备注 元旦假期 01/01 共计
1 天,标红 春节假期 02/15~02/20 共计6天, 2/19-2/20 补假标红
228 假期 02/28 共计
1 天,标红 清明假期 04/04~04/08 共计
5 天,4/6 连假标黑 劳动节假期 05/01 共计
1 天,但5/1 标黑 端午节假期 06/18 共计
1 天,标红 中秋节假期 09/24 共计1天,标红 国庆假期 10/10 共计
1 天,标红 【 相关法规来源 】 1.摘录「纪念日及节日实施办法」部分条文 >> 国定假期规定
103 年6月11 日台内民字第
1030182404 号令修正 (1)纪念日及节日之放假日逢例假日应予补假. (2)例假日为星期六者於前一个上班日补假,为星期日者於次一个上班日补假. (3)但农历除夕及春节放假日逢例假日,均於次一个上班日补假. (4)儿童节:放假一日. (5)儿童节与民族扫墓节同一日时,於前一日放假.但逢星期四时,於后一日放假. (6)劳动节之补假及军人节之放假或补假规定,由各中央主管机关定之. 2.摘录「政府机关调整上班日期处理要点」部分规定 >> 弹性休假规定
103 年10 月21 日院授人培字第
10300503331 号函修正
二、本要点适用於政府机关.但为民服务机关(构) 、业务性质特殊机关(构) 、学校及军事单位,其上班日 期之调整,得由主管机关视实际需要,依权责处理. 民间企业之放假,依照劳动基准法及其他法令规定,由劳资双方协商处理.
四、上班日为星期一或星期五,其后一日或前一日逢星期二或星期四之纪念日及节日之放假,调整该上班日 为放假日.
六、人事总处应於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公告次年之政府机关办公日历表.但有特殊情形时,得予延后於八月 三十一日前公告. 参考
网址:人事行政局 https://www.dgpa.gov.tw/information?uid=83&pid=7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