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8-11-07 |
1 ― 金环建永〔2019〕137 号 关于永康市芝英宇胜日用制品厂年产
100 万只 拉伸锅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审查意见 永康市芝英宇胜日用制品厂: 你厂委托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编制的《永康市芝英 宇胜日用制品厂年产
100 万只拉伸锅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已收悉,我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 公众意见.
经研究,我局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对策措施和建议,环境影响报告表可作为 该项目设计和今后实施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原则同意本项目在永康市芝英镇柿后村天河北路
12 号实施,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
100 万只拉伸锅的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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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你厂应高度重视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环境保护设施必 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认真落 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本区块排水系统统筹规划和建设,做好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管道布设,并与当地排水管网相衔接.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地污水管网,纳入永康市 古山、方岩、芝英三镇联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 口.
(二)认真落实各项废气处置措施,加强车间通风,切实 做好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废气经相应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 后高空排放,喷砂粉尘、抛丸粉尘、涂装废气排放执行《工业 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46-2018)中相应标准 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应标准;
氮化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 物排放表现》 (GB14554-93) 中二级标准;
抛光粉尘排放执行 《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二级标准.
(三)认真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营运期 间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合理布局车间,加强绿化,并按 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工作, 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固废处置原则, ―
3 ― 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 位代为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 准》 (GB18597-2001)要求,贮存场所必须按照《环境保护图形 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15562.2-1995)中的规定设 置警示标志,危险废物运输应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 术规范》(HJ2025-2012)技术要求.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处置分别 满足 《一般工业废物贮存、 处置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 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加强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安全防范,按照有关部门 规定要求做好安全防范相关工作,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 位责任制度,设置专职的环保管理人员;
做好各类生产设备和 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检修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 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制定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预案,在投入运营之前报环保部门备案,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 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因环境污染事故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 周边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