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8-11-11 |
1、项目内容:空气自动监测站站房及设备采购
2、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投标人不是所投主要设备(N0-NO2-NOX 分析仪、SO2 分析仪、CO 分析仪、O3 分析仪、PM10 自动监测仪、PM2.5 自动监测仪、PM1 自动监测仪、VOCs 分析仪、VOCs 数据处理及应用分析系统、多气体动态校准系统)制 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书或者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者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原件(多层代理关系需明晰且所有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 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
2017 年月日8:30 起至
2017 年月日17:30 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到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
获 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说明: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www.gdgpo.com 完成供应商用户注册. 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要求的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梅州市环境保护局空气自动监测站站房及设备采购项目 GZHD16MZHG12034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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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 印件);
4、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月日下午 15:00(北京时间)(注14:30 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
12 楼(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 公司)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7 年月日下午 15:00(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
12 楼(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十
一、本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自2017 年月日至
2017 年月日止. 十
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梅州市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梅州市江南彬芳大道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