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8-11-14 |
1 - 鲁政土字〔2018〕2004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吕陵镇等
2 个 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区实施 方案的批复 菏泽市人民政府: 你市 《关于呈请审批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吕陵镇和万福 街道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区实施方案的请示》 (菏政呈 〔2018〕91 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吕陵镇等
2 个工矿废弃 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区实施方案, 将吕陵镇和万福街道验收复垦 的22.8145 公顷建设用地转为农用地 (其中耕地 22.6794 公顷) , 同时将吕陵镇和万福街道 22.8145 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 21.2931 公顷)转为建设用地.请严格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 ―-
2 -― 施. 附件:1.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吕陵镇等
2 个工矿废弃地 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区复垦区情况表 2.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吕陵镇等
2 个工矿废弃地 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区建新区情况表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8 年12 月31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3 -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济南局,省自然资源厅,菏泽市牡丹区人 民政府,菏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 年1月8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