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8-11-15 |
符合条 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 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 (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3 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50%加以确 定.
3、投标产品属于 节能产品清单 或 环保产品清单 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 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 0.3 分;
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 节能产品清单 和 环保产品清单 两个清单中 产品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得超过
2 分(须提供证明材料).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国询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昆明路唯一国际写字楼
11 栋15 楼1510 号 项目联系人: 吴工 联系
电话: 0851-28970480 贵州国询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5 - 贵州国询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说明1.本次采购的方式 1.1本次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2.适用范围 2.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含配套服务). 3.定义 3.1 招标人(即采购人、采购方) 系指获得资金或贷款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 会 组织,或称业主. 3.2 投标人 (供应商)系指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投标人 的投标产品 成交后,即为 成交供应商 (即 中标人 ,或称 中标方 、 中标供应商 ). 3.3 招标代理机构 (也称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依法取得招标资格、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 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构. 3.4 货物 系指 采购需求 中所列物品、备件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3.5 服务 系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相关配套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和其它类似 的义务. 3.6 授权代表 系指投标供应商针对本次项目所授权的、能全权代表投标供应商处理本次项目 有关事宜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 供应商的授权代表 ,或称 被授权代表 ). 3.7 书面 表示有收到证明的书面通讯(如电报、传真、信函). 3.8 天 系指日历天数. 4.合格的供应商 4.1 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4.2 供应商需按 采购需求 的具体规定(若有),提交能够证明其产品或服务合法来源的证明 文件. 4.3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 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4.4 供应商不得与本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产权关系. 4.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的相关企业的投标. 5.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5.1投标人所提供的必须是其合法生产或代理的货物(若适用). 5.2国产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必须是法律法规所赋予和规定的范围之内. 6.竞争性谈判费用 6.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有关的费用, 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 采购 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