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8-11-16 |
4 总则 4.1 评价原则 4.1.1 一致性原则 评价总体结构与GB/T 36132-2018提出的相关评价指标体系和通用要求保持一致,包括基本要求 (5.1)和基础设施(5.2)、管理体系(5.3)、能源与资源投入(5.4)、产品(5.5)、环境排放(5.6) 、 绩效(5.7)6项综合评价要求. 4.1.2 行业性原则 评价要求在GB/T 36132-2018的基础上突出电子信息制造业的行业特征和特性. 4.1.3 系统性原则 SJ/T XXXXX-20XX
3 评价指标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过程与绩效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完整的综合性评价指标体系. 4.1.4 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包括基本要求以及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6个方 面,下设二级指标和具体评价要求.基本要求为工厂参与评价的基本条件,不参与评分;
其他6个方面 为具体评价要求,通过评分来判断工厂满足要求的程度. 具体评价要求分为必选要求和可选要求, 必选要求为要求工厂应达到的基础性要求, 必选要求不达 标不能评价为绿色工厂;
可选要求为希望工厂努力达到的提高性要求,具有先进性,依据受评工厂的实 际情况确定可选要求的满足程度. 4.1.5 权重系数和指标分数 电子信息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各一级指标权重系数为: ――基本要求(5.1)采取一票否决制,应全部满足;
――基础设施(5.2)20%;
――管理体系(5.3)15%;
――能源与资源投入(5.4)15%;
――产品(5.5)10%;
――环境排放(5.6)10%;
――绩效(5.7)30%. 各二级指标和具体评价要求对应分数见表A.1. 4.2 评价方法 4.2.1 评价可由第一方、第二方或第三方组织实施.当评价结果用于对外宣告时,则评价方至少应包 括独立于工厂、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组织. 4.2.2 实施评价的组织应查看受评工厂的报告、统计报表、原始记录、声明文件、分析/测试报告、相 关第三方认证证书等支持性文件;
并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对相关人员的座谈、实地调查、抽样调查等方 式收集评价证据,并对评价证据进行分析,确保受评工厂对相关指标要求的符合性证据充分、完整、准确. 4.2.3 评价采用指标加权综合评分的方式,各指标加权综合评分的总分为
100 分.必选指标得分根据 符合与否取
0 分或满分,可选指标得分根据符合程度在
0 分和满分之间取值.当评价要求不适用时,应 将该项评价要求的分值平均分配给同一级指标下同一类型(必选或可选)的其他评价要求.当平均分配 无法除尽时,其他指标项取 0.5 的整数倍,余数分配给自上而下与其临近的第一个指标项.电子信息制 造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表见表 A.1. 4.2.4 评价应依据国家主管部门、电子信息制造业行业先进水平或相关方要求确定评分标准,当工厂 的指标加权综合评分满足既定的评分标准时即可判定为绿色工厂.
5 评价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合规性与相关方要求 SJ/T XXXXX-201X
4 5.1.1.1 工厂应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5.1.1.2 工厂应具有良好信用,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无违法、经营异常和行政处罚记录. 5.1.1.3 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5.1.1.4 对利益相关方环境要求做出承诺的,应同时满足有关承诺要求. 5.1.1.5 以电子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