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8-11-17 |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广安市武胜县中医医院城南院区建设项目拟在武胜县沿 口镇龙女湖健康产业城迎宾大道旁临街处实施. 项目总建筑面积 45490.46 平方米,主要建设门急诊楼、医技楼、住院楼、行政后 勤服务中心、地下车库及配套的环保设施、公辅设施,设置急诊 科、口腔科、内科、妇产科、五官科、皮肤科、骨科、肿瘤科、 -
1 - 眼科、检验科、儿科等,不设置传染病科;
设置床位
500 张.项 目总投资
18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432 万元. 项目经武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批复设立 (武卫计函 〔2017〕
99 号) ,项目可研经武胜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武发改〔2016〕
40 号) ,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018-037 县号) .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规划.项目在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所 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 局同意报告书的结论. 你院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 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治理资 金, 建立健全医院环境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 落实环保专职人员, 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 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作业方案,尽可能降低施工 噪声、扬尘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避免扰民纠纷.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物处理措施.按照《医院污水处理技 术指南》的要求,规范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场地 内实行雨污分流, 生活废水与医疗废水一并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二中预 处理标准, 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武胜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 -
2 - 放.
(四)医院固体废弃物必须实行分类收集、处理.普通生活 垃圾送城市生活垃圾处置中心处理;
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 等危险固废必须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安装良好的通风设备,确保 医院环境空气良好;
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紫外线+活性炭吸附处理 后引至妇幼保健中心楼顶排放;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 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六)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 声、消音、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避免噪声扰民.
(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环境安全.针对可 能发生的环境风险, 进一步落实和强化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 范、减缓措施,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应环境应急 预案,防止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环境问题.
三、建设单位要按照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行业,必 须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 不得 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性质、规模和地点 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 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自环境影响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