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 2018-11-18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的设计、建设 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 .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为防止项目物 料及废水渗漏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应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要 求,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和使用的各类车间、库房以及废水 收集处理设施等处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同时按照环评提出的环境 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及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工作,一旦发 现污染情况,应立即停产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污染防治.
(六)严格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优化项目总平面 布置,合理布置剪切机、抛丸机等高噪声设备,尽量选用低噪声 设备,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环境噪声影响.运行期厂界噪声必须达 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3类标 ―3― 准.
(七)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应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 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和装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 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项目对外 环境的污染影响.项目环境风险为氢气泄漏或污染物事故性排放 导致的污染外环境的风险.应按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求,加强设 备维护管理,防止有害物质跑冒滴漏,应在氢气贮存区设置自动 检测报警器;
应在危险化学品储存罐区设置足够容积的围堰、集 液池或备用贮罐等应急措施;
应在厂区内地势较低处设置大容积 的废水事故池和初期雨水池,杜绝受污染废水直接外排.
(八)排污口规范化.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 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项目废气排气筒和烟囱必须按要求设置 永久监测采样口.
(九)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赣州市开发区管委会应做好 本项目周边规划控制工作,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 民住宅、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十)公众参与要求.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畅通公 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 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总量控制.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以 下控制指标要求:化学需氧量≤1.0 吨/年,氨氮≤0.1 吨/年.
三、项目试生产和竣工环保验收要求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 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 目竣工后,你公司必须向赣州市环保局书面提交试生产申请,经―4― 检查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本批复要求后方可同意试生产.在项 目试生产期间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厅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 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四、其他环保要求
(一)环境影响后评价要求.项目规模、生产工艺以及污染 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向我 厅申请办理环境保护审批手续.若自批复之日起超过
5 年方动工 的,必须向赣州市环保局申请重新办理环境保护审批手续,赣州 市环保局应将审批文件报我厅备案.
(二)项目监督管理要求.我厅委托省环境监察局和赣州市 环保局开展本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 后20 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分别送赣 州市环保局和赣州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 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