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8-11-19 |
30 人,学时为
8 学时或
16 学时.研讨班结束后,考 核通过的学生由开课教师赋予相应学分,经教务处审核后,由学生所 在学院录入. 第十四条 学生未通过学校或学院以个人身份取得的科技成果、 专利、软件著作权,发表论文与著作,或以个人身份参加国内外竞赛 (含学生艺术团成员参加国家级、省部级比赛)获奖,应及时与本学 院主管老师取得联系,确认并登录学分.
三、组织管理 第十五条 科技创新和学术实践活动由学校和学院共同组织管理. 第十六条 教务处为"本科生科技创新和学术实践"教学工作的 主要责任单位,负责确定相关教学工作的实施细则,对各类科技创新 学分的申请按统一的标准进行审核,并接受学生咨询和答疑. 第十七条 校团委负责审核校团委各部门、校学生会、校研究生 会、各学生社团主办的科技创新和学术实践活动,指导和监督其进行 科技创新学分的认定、采集和申报. 第十八条 学院负责审核本学院各单位(含院属学生社团)主办 的科技创新和学术实践活动,指导和监督其进行科技创新学分的认 定、采集和申报.负责对本学院学生的相关宣传、动员工作.
182 第十九条 学生在学分登记上弄虚作假视同考试作弊,参照《北 京科技大学本科教学考试违规处理条例》处理.教职员工的违规行为 参照《北京科技大学教学过失、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试行) 》 予以认定和处理.
四、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
2012 级学生开始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和校团委负责解释. 二 一二年六月八日
183 附: "本科生科技创新和学术实践"学分标准 项目内容及等级 学分值 备注科技成果
1、国家级 一等奖 1~15 名30 按排名等差递减
1 学分 二等奖 1~15 名25 三等奖 1~15 名20
2、省部级 一等奖 1~10 名15 二等奖 1~10 名13 三等奖 1~10 名10
3、校级 1~5 名
54、与企业合作科技成果转化 1~5 名5知识产权
1、申请一项专利得到申请号;
获得一项软件著作权 1~3 名15 按排名等差递减
1 学分
2、SCI、SSCI、EI 或ISTP 收录的 学术论文 1~5 名15
3、中文核心期刊 1~4 名
64、正式出版刊物、会议论文及 著作 1~3 名
35、非正式出版刊物 1~2 名2竞赛校级(含)以上各类竞赛 国家级特、一等奖
14 每支参赛队成员限制在
5 人 (含)以下的竞赛按照队员比 队长少
1 分的原则赋分;
每支参赛队成员
5 人以上的竞 赛按照排名依次递减
1 分,最少1个学分. 二等奖
12 三等奖
10 省部级特、一等奖
10 二等奖
8 三等奖
6 成功参赛奖
4 校级特、一等奖
4 二等奖
3 三等奖
2 科技活动
1、立项的科技活动 校级一等奖
8 项目成员数
5 人以下的,成员 比负责人少
1 分;
项目成员数
5 人以上的,按照 排名依次递减
1 分,最少
1 个 学分 二等奖
6 通过
4 院级一等奖
5 二等奖
4 通过
3
2、参加教师科研项目 1~2 学术研讨
1、听学校举办的学术报告
1 分/5 次 每人限
2 学分
2、上研讨班课程
1 分/8 学时 每人限
2 学分 其它学院组织的竞赛、活动与项目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