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8-11-25 |
部分产品内部装配接线端子,
2 其它元器件由客户自行购置材料装配.项目产品中约 80%采用塑料箱盖,其由注塑加工制 得.项目装配用接线端子为外购成品,注塑全部使用新料,不使用废旧塑料、再生料和有 毒原材料;
钢材加工过程不涉及钢材除锈、脱脂、酸洗、磷化、喷漆等工序.项目预计于
2018 年5月建成投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 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进行配电箱 的生产加工,其部分产品的箱盖为注塑加工制得.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 名录》 (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 ,金属制品加工制造项目中 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 油漆量(含稀释剂)10 吨及以上的环评类别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仅切割组装除 外)的环评类别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仅切割组装的环评类别为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 ;
塑料制品制造项目中 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
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的;
有电 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 (含稀释剂)
10 吨及以上的环评类别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企其他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不使用废旧塑料、再生料和有毒原材料,无电镀、无 喷漆工艺,因此本项目环评类别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四川韵琦电气设备有限公 司委托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即派有关人员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按照 有关技术规范,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建设单位环境保护及管理部门监管提供 参考.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符合性 本项目进行配电箱的生产加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 年第
21 号令,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 ,本项目生产工艺、生产设 备及产品均不在鼓励、限制、淘汰类之列.根据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 (国发[2005]40 号)第十三条 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 .故本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 同时,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川投资备:[2018-510681-38-03-241364]FGQB-0020 号 号备案表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登记.
3 因此,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2013 修正)要求.
2、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公告
2013 年第
31 号)符合性 环境保护部于
2013 年发布《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公告
2013 年第
31 号) ,其中对在涂装、印刷、粘合等含 VOCs 产品的使用过程中的 VOCs 污染防治 技术措施包括:鼓励使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环保型涂料、油墨、胶粘剂和清洗剂;
根据涂装工艺的不同,鼓励使用水性涂料、高固份涂料、粉末涂料、紫外光固化(UV)涂 料等环保型涂料;
推广采用静电喷涂、淋涂、辊涂、浸涂等效率较高的涂装工艺;
应尽量 避免无 VOCs 净化、回收措施的露天喷涂作业. 项目喷塑采用静电喷塑工艺,使用粉末涂料,生产过程产生的 VOCs 量小,同时拟设 置光催化氧化装置对固化有机废气进行处理、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注塑有机废气进行处 理.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