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8-11-29 |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阳市实验中学 地址:南阳市进贤街
36 号 联系人:顾先生 联系
电话:1383898922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卧龙路三顾缘玉雕城西侧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7-60698882 0377-63539998 日期:2018 年5月23 日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前附表项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项目名称 南阳市实验中学食堂、公寓和超市等综合后勤服务项目
2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采购人 南阳市实验中学 联系人:顾先生
电话:13838989222
4 代理机构 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卧龙路三顾缘玉雕城西侧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7-60698882 0377-63539998
5 质量 合格
6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7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9 采购内容 食堂、公寓和超市等后勤综合服务项目
10 投标人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是经注册的后勤管理或餐饮或超市企业;
3.投标人具有现在正在履行的学校餐饮管理服务业绩或学生公寓管理业 绩或超市经营业绩或学校后勤管理业绩;
4.投标人未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及后勤管理事故;
5.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不少于
6 人,且均具有有效的健康证书;
6.根据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 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2 投标预备会议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3 踏勘现场 由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14 投标人疑问及澄清 招标人收到答疑后在有效时间内及时澄清.
15 报价 无516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60 日历天
17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小写:? 10000.00 元;
投标保证金应以人民币计,采取银行转账的形式递交至河南恒华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各投标人须从基本账户转账(将银行转账凭证附于投标文件 中).投标保证金缴纳至: 收款单位: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仲景南路支行 帐号:246835986866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投标保证金实际到达账户时间为准):
2018 年6月13 日17:00 前(北京时间) 注: 1.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足额交纳.本项目不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核准服 务,因此,投标人须认真核对账户名、开户行等相关信息,以确保保证金 及时、准确到账. 2.以投标保证金实际到达指定帐户时间为准,因跨地区、跨行转账以及银 行周末不办公等因素请各投标单位予以考虑提前办理. 3.转账时请注明项目名称.
18 投标人备选方案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递交备选方案
19 投标文件份数 纸质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电子文档:贰份(U 盘和光盘各一份).
20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封面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 文件内容需盖章或签字处必须盖章或签字.
21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6月15 日9时(北京时间)
2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