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 2018-11-29 |
15 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 (财库〔2016〕125 号) ,特作如下要求: 1)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在 信用中国 ( www.creditchina.gov.cn) 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供应商单位信用记 录的查询结果,应信用良好(查询日期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提供网页 复印件加盖公章) 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天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3) 不良信用记录指: 供应商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存在 《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三万元以上 (含 三万)罚款金额视为较大数额罚款) ,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 体磋商的, 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 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 用记录. 4)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 档备查. 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后, 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 依据, 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 依据.
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7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满分为
100 分. 由3个部分组成: 1.价格得分 (10 分) 、2.服务水平及能力评议(78 分) 、3.商务评议(12 分) . (最低报价不是成交唯一条件)
18 供应商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到现场的须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至磋商现场,以备查验. 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出现下列情况的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磋商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交或未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磋商有效期不足的;
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 附件 1――报价函(格式) 附件 2――总报价表(格式) 附件 3――分项报价表(格式) 附件 4――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附件 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 6――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6.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附件 6.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 6.3 磋商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附件 6.4 磋商供应商的资信证明 附件 6.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 6.6 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 6.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 6.8 信用查询记录:磋商供应商在 信用中国 ( 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网站查询的磋商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信用良好(查询日期自磋商公 告发布之日后,提供网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 6.9 成交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磋商报价不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 提供虚假文件的;
故意隐瞒不良业绩的;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的通知 (财库〔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