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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7637309189 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15238302560

2017 年6月5日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4 第二部分 询价须知

一、询价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具体内容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新乡县人民法院计算机、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新县交代询价[2017] 059号2. 采购方式 询价 3. 采购人 采购人:新乡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任先生

电话:17637309189 4. 代理机构 名称: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

电话:15238302560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6. 供应商资格条件 详见询价公告 7. 付款方式 验收完毕后一年内付清 8. 询价保证金 (1)交纳金额:人民币

5000 元(伍仟元整) (2)交纳截止时间及到账时间为:2017 年6月12 日17:00 询价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交纳, 必须从公司账户上以电汇 或转账方式汇入指定账户,不论以上述何种方式提交询价保证金, 询价保证金结算凭证上的交纳人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完全相一 致,否则,将视为无效询价保证金,拒收以现金形式提交的询价保 证金, 汇款事由必须注明 xx 单位 xx 项目询价保证金 (保证金以实 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

:新乡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账号:4107430101700080020001 开户行:中原银行新乡县支行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5 注:投标授权人可于开标截止时间止持缴款(汇款)凭证原件到 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换取询价保证金收据, 缴纳 (汇款) 凭证或询价保证金收据须附到响应文件中. (开收据前请提前联系

电话:0373-5595950). 地址: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新乡县商务中 心1号楼二楼财务科 9. 是否允许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询价通知书发售

1、详见询价公告. 11. 询价通知书的更正或补充

1、 若供应商对询价通知书有疑点或异议, 可用书面形式在响应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前通知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2、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采购人可以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 或者修改.

3、关于本项目的询价通知书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 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进 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 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4、发布修改、澄清、补充公告不足三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对所有报价供 应商有约束力.当询价通知书与更正或补充文件相矛盾时,以采 购人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 12. 构成询价通知书的其他材 料 采购人发出的答疑或补充文件. 13.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 地点 详见询价公告 14. 响应文件数量及其他要求 响应文件要求:正本:1份,副本:4份.特别注意:响应文件应采用无线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散 装、线装或活页装订夹条等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5. 现场勘察 1.不组织. 2.各供应商在询价前可自行与采购人联系到项目实施现场所在地 进行现场勘察,以获取制作响应文件或签订合同所需的相关资料. 16. 投标样品 带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样品 17. 响应文件有效期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六十天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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