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8-12-01 |
(三)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 号文的符合性分析 项目位于庆云县渤海路街道办事处杨习武村,属建筑材料制造项目,为新建项目,不 属于区域限批或从严审批范围,项目已经取得立项备案,根据庆云县渤海路街道办事处出 具的用地证明,项目符合渤海路街道办事处发展规划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物均能 达标排放,不属于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及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
项目选址处环境质 量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
该公司为新建项目,无减排任务,且能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 项目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和饮用水水源地.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全省重点河流,不属于流域 限批或从严审批范围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属于企业限批范围.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南水北 调流域,不属于流域限批范围.依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 》 (鲁环函[2012]263 号)分析拟建工程与建设项目审批原则的符合性,具体见表 2. 表2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 号文件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基本原则 符合性分析
(一)建设项目立项和环评审批程序规定 根据庆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 的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可 知(项目代码: 2017-371423-50-03-051354) , 项目已经取得立项备案, 总投资 总30 万元.
(二)建设项目审批的必备条件 经分析, 项目符合建设项目 审批的必备条件.
(三)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 根据庆云县渤海路街道办 事处出具的用地证明, 项目符合
4 渤海路街道办事处发展规划.
(四)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要求 根据《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 〔2005〕
152 号)及 《关于构建全省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 (鲁 环发〔2009〕80 号),建设项目环评必须开展环境风险评价工作. 项目按照 《关于加强环境影 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 知》 (环发[2005]152 号) 及 《关 于构建全省环境安全防控体系 的实施意见》 (鲁环发[2009]80 号) 的规定开展环境风险评价工 作.
(五)建设项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
1、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 律不批;
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 义上项目.
2、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其环评文 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 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3、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 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
4、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
在饮 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 不批;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 批;
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 一律不批,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其他涉及到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 设项目要从严把握.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污 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不属于高能 耗、 高物耗、 高水耗及污染物排 放量大的项目;
项目选址处环境 质量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
该 公司为新建项目,无减排任务, 且能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 项目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和 饮用水水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