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8-12-01

⑤石棉制品项 目;

⑥新建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装置的项 目;

⑦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危险废物处置项 目;

⑧排放高盐废水或高浓度有机废水不能 有效处置的项目.排放恶臭气体或高浓度有 机废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

⑨不符合规划 新增铅、汞、铬、砷、镉等一类重金属排放 的项目;

⑩新建生产危险化学品的项目;

未 进入化工园区的化工项目;

?超过重点污染 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市下达的 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新建增加重点污染物 排放总量的项目;

?其他不符合环保法律法 规及政策要求的项目. 本项目不在其范围内 符合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能够符合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负面清单的通知》(德政字[2017]34 号)相关要求.

(四)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中的 三线 符合性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及其登记表可知:齐河县境内的生 态保护红线区有三处,分别为德州市齐河林场防风固沙、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 (SD-14-B3-06) 、 德州市黄河流域水源涵养、 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区 (SD-14-B1-13) 、 德州市齐河县西南防风固沙、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SD-14-B3-02),德州市省级 生态保护红线图(见附图),本项目位于齐河西侧,距离三处生态保护红线区较远,不 在其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 本项目是新建项目, 生产过程中不耗水, 所用原辅材料中不涉及原煤等能源消耗,

5 满足《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中关于资源利用上限要求. 项目所在区域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同时本项目的实施不会加重区域环境污染,不触 及区域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的实施满足区域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中的 三线 要求.

(五)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1、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位于德州市齐河县刘桥乡工业园,租赁空厂房,根据齐河县刘桥镇人民政府出 具证明,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刘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选址合理,文件具体内 容详见附件.

2、项目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项目占地面积

66700 平方米,主要建筑物有路灯杆车间、喷漆车间、起重机配件车 间、危废暂存间、固废暂存间、办公室、财务室、宿舍、门卫室和卫生间,三个生产车 间位于厂区北侧,办公室和财务室位于厂区东北侧,门卫室位于东侧大门旁,卫生间和 员工休息室位于东北侧,危废暂存间和固废暂存间位于厂区北侧.整个厂区采用分区布 置,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布置,便于生产管理,厂区东侧设置一个出入口,有利于生产 运输和项目管理,平面布置合理(详见附图).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名称:德州市建森机械有限公司年产

3000 套路灯杆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德州市齐河县刘桥乡工业园,项目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1;

建设规模:年产

3000 套路灯杆.

四、项目组成

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667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11694.12 平方米,详见表 3. 表3项目组成一览表 序号工程 名称 组成 建设内容 备注

1 主体 工程 路灯杆车间

1 座,建筑面积 5107.08m2,主要进行 切割工序、焊接工序、喷塑工序、固化 工序等 喷漆车间

1 座,建筑面积 864.96m2 ,主要进行喷 漆项目 不在本次环境影响 评价范围内(正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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