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9-09-02 |
31 页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港口财产基本险附加条款 港口财产基本险附加条款适用于港口码头行业, 包括扩展类、 限制类和规范类三大类别, 共137 个附加险条款,其中扩展类附加条款
16 个,限制类附加条款
6 个,规范类附加条 款115 个.
一、扩展类
1、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 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明地点范围内由 于罢工、 暴乱或民众骚动造成的损失, 包括在此期间罢工人员在本保险单列明地点范围内的 行为造成的损失,以及在罢工、暴乱或民众骚动期间,因发生抢劫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但 本扩展条款对由于政府或公共当局的命令、 没收、 征用或拆毁造成的损失以及因罢工人员或 任何人故意纵火造成的损失不负责赔偿.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均不变.
2、破坏性地震扩展条款
一、保险责任 直接因破坏性地震 (国家地震部门最终测定的里氏震级 4.7 级及其以上且烈度达六度以 上的地震)震动或地震引起的海啸、火灾、爆炸及滑坡所致保险财产的损失.
二、保险金额 按财产保险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确定,并在保险单上注明.最高赔偿限额: .
三、赔偿处理 以投保附加地震险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附加破坏性地震保险金额 为限.
四、免赔额: .
五、被保险人义务 被保险人要主动提供建筑物本身的抗震设防达标证明和建筑物的建筑结构及主要原材 料工艺质量证明.
六、争议处理 有关本保险的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约定下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有关本保险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有关本保险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本保 险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本附加保险条款与财产保险条款内容相悖时, 以本条款为准, 其他未尽事项以财产保险 条款为准. 第2页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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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震扩展条款 A 经双方同意, 由于烈度达到或超过保险标的所在地抗震设防标准的地震或由此引起的海 啸、火灾、爆炸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但由于建筑 物未达到国家建筑质量要求 (包括抗震设防标准) 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标的因连续
72 小时内遭受一次或多次地震(余震)所致损失视为一次事故. 被保险人应以书面形式向保险人申报建筑物结构类型、 建筑年份、 设计抗震能力及目前 建筑物的完好情况,被保险人未能申报或申报情况不真实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附加条款项下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超过主险保险金额的 . 本附加条款项下每次事故免赔额不低于人民币 元或损失金额的 ,两者以 高者为准.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
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4、地震海啸扩展条款 B 保险人按照以下约定扩展承保地震责任:
(一)责任范围 本条款承保由于破坏性地震或地震引起的海啸造成的保险标的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 本条款中的地震是指因地壳发生急剧的自然变异, 致使地面或海底发生震动的现象. 破 坏性地震指震级在M5级以上且烈度在VI度以上的地震.
(二)除外责任 本条款对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不予负责: (1)地震引起的任何后果损失或间接损失;
(2)本条款列明的每次事故免赔额.
(三)保险期限及责任起止日期 本条款的保险期限与主保险单保险期限一致.
(四)赔偿处理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 偿责任,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 (1)全部损失 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 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价值为限;
保险金额低于保 险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赔偿. (2)部分损失 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 其赔偿金额按实际损失计算;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 时,其赔偿金额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比例计算. (3)若本保险单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款规定处理.
(五)被保险人义务 被保险人具有如实告知保险人保险标的的防震设计情况和使用年限的义务.保险期限 第3页共
31 页内, 一旦发生建筑结构更改而影响建筑的抗震能力时, 被保险人应采取措施保证其抗震能力 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并及时告知保险人. 否则, 保险人将不承担本条款项下的任何损失.
(六)免赔额 本条款每次事故免赔额为损失额的 或 万元人民币,以高者为准. 被保险财产在连续72小时内遭受一次或多次地震(余震)所致损失视为一次保险事件. 被保险人可以选择该72小时的开始时间,但两次事件的时间不应当有重叠部分. 本条款若与保险单中其他规定相悖,则以本条款为准. 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为主险保险金额的 %.
5、内陆运输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交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在 境内 直接和不间断陆运过程中的保险财产,自其离开工厂、仓库、货栈或其他起运点开始,持续 承保其后直接和不间断的正常陆运过程中, 处于被保险人所有或经营的交通工具中的, 或任 何公共或契约承运人照管下的保险财产,至其运送至仓库、货栈或 境内的其他目的地 为止,并包括上述交通工具处于 地域范围内的常规渡船运送的过程. 每次运输及累计赔偿限额: .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均不变.
6、电器设备损失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电机、电器器具或电器设备的任何部分,因使用过度、 电压过高、搭线、短路、电孤、电燃或漏电事故所引起之火灾导致其本身之毁损或灭失及火 灾波及的部分,保险人按保险单约定负赔偿责任.
7、恐怖活动扩展条款 A 经双方同意,由于恐怖活动引起火灾、爆炸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 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但对下列损失不负责赔偿:
(一)公共当局没收、临时或永久征用所致的损失;
(二)由于建筑物临时或永久被非法占据所致的损失;
(三)由于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所致的损失.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超过主险保险金额的 %. 每次事故免赔额不得低于人民币 元. 保险人可解除本附加条款项下的责任,但须提前
48 小时向投保人签发解约通知书注销 本条款.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
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第4页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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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恐怖活动扩展条款 B 兹经双方同意, 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附加保险费, 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表列明 的经营场所出现任何恐怖分子或组织进行恐怖活动直接造成保险财产损失. 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 .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9、附加水暖管爆裂保险条款
一、保险责任 下列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被保险人自有的水暖管因火灾、 爆炸、 雷击、 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高压、 碰撞、 严寒、 高温造成水暖管爆裂、 致使水暖管本身损失以及其他保险财产遭受水淹、 浸湿、 腐蚀的损失.
二、责任免除 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水暖管因年久失修,腐蚀变质以及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二)水暖管安装、检修、试水、试压.
三、 本条款与基本险条款内容相悖时, 以本条款为准, 其他未尽事项以基本险条款为准.
10、附加暴风、暴雨、洪水保险条款
一、保险责任 因暴风、暴雨、洪水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责任免除 堆放在露天或罩棚下的保险财产以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 偿责任.
三、 本条款与基本险条款内容相悖时, 以本条款为准, 其他未尽事项以基本险条款为准.
11、附加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保险条款
一、保险责任 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石崖、土崖、岩石受自然风化、雨蚀、崩裂下塌;
(二)斜坡上不稳定的岩体或土体在重力作用下突然整体向下滑动;
(三)大雨或冰水使山体泥沙、石块透湿发生的崩塌或突然爆发的泥石流.
二、本条款与基本险条款内容相悖时,以本条款内容为准,其他未尽事项以基本险条款 为准. 第5页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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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附加雹灾保险条款
一、保险责任 气象部门认定的雹灾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 本条款与基本险条款内容相悖时, 以本条款为准, 其他未尽事项以基本险条款为准.
13、附加雪灾、冰凌保险条款
一、保险责任 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降雪量超过国家规定的荷载标准;
(二)凌汛期间,水流不畅,水位上涨或升高,致使江河水及冰块溢出堤坝;
(三)积雪在物体上结成冰块,重量和下垂拉力加大.
二、责任免除 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冰雪溶化后,形成山洪和水灾;
(二)冰冻灾害.
三、 本条款与基本险条款内容相悖时, 以本条款为准, 其他未尽事项以基本险条款为准.
14、盗窃险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 本保险扩展承保保险期限内因抢劫、 有痕迹的入室行窃或盗贼暴力侵入 本保险单所列明的营业处所(以下简称 盗窃 ) ,并经公安部门明确是盗抢行为所致的财产 丢失、损毁或污损的直接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而造成被保险财产的灭失或损坏. 保险人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亲属、雇员、同住人员或寄宿人员盗窃或纵容他人盗窃保 险财产造成的损失;
(三)放置在无人居住或看管超过七天的营业处所的保险财产被盗窃而造成的损失;
(四)在发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时保险财产被盗窃而造成的损失;
(五)在发生火灾时保险财产被盗窃而造成的损失. 保险事故发生后, 被保险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如实报案, 并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 保险人,否则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本保险单项下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