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8-12-03

31 人增加至

68 人,新购部分设备,并对原有的各层平面功能布局进行局部调整,同时对污 水站和医疗废物暂存间等进行改造.不新增用地,不新增医疗构筑物.本项目建 设情况详见下表: 表1-1 本项目改扩建前后情况对比一览表 类型 成都天府妇科医院 本项目建成后 备注 医疗机构名称 成都天府妇科医院 成都天大不孕不 育医院 共同经营和管理,以 成都天大不孕不育医 院为责任主体 在岗员工人数

31 人68 人 增加 编制床位数

20 张50 张 利用本项目闲置用房 增加住院病房,编制 床位增加

30 张 门诊日最大 接待能力

100 人次 (实际接待规模)

150 人次 增加

50 人次 科室设置 内科、外科(普通外 科专业、 泌尿外科专 业)、皮肤科、妇产 科(妇科专业、生殖 健康与不孕症专业) 、 中医科(内科专业、 妇科专业、 骨伤科专 业)、中西医结结合 科、医学检验科、医 学影像科、 麻醉科等 内科、外科、泌尿 外科专业、妇产 科、妇科专业、妇 女保健科、麻醉 科、医学检验科、 医学影像科、中医 科、中西医结合 科、生殖健康与不 孕症专业等 减少了皮肤科、骨伤 科专业 备注:本项目手术主要是妇产科、妇科等小手术,不涉及重大型手术及负压吸引设 施;

不设备用柴油发电机;

不设传染科,不接收结核病病人;

不设中药煎制室、制剂室、 医疗物品消毒灭菌供应室、浆洗房、停尸房;

不设置锅炉及食堂(餐饮)等设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中 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应该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

2017 年9月1号起施行的环 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2018 年4月28 号起施行的关于修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部分内容的决定 (修正) 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属于

111、 医院 中的 其他 (20 张床位以下的除外) ,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为此, 成都天大不孕不育医院有限公司委托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进行 成都天大不孕不育医院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公司接

3 受委托后,积极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及相关整理工作,在充分掌握现有资 料数据基础上,对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按照国家有 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敬请审查.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医疗卫生建设项目, 根据国家发改委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2013 修正版)相关规定,本项目建设属于第一大类 鼓励类 中第 三十六条 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 第29 条 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 . 同时,本项目取得了成都市锦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颁发的登记号为 68180404651010419A5182 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意本项目的建设.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规划符合性分析

1、与民办医院相关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国办发〔2015〕45 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 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48 号)的要求:鼓励社会力量直接投向省内 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举办二级以上妇儿医院、康复医院、老年病 医院、 护理院、 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 以及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等新型业态. 各级相关行政部门应按照 非禁即入 原则,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审批 事项和互为前置等审批环节,不得新设前置审批事项或提高审批条件,不得限制 社会办医疗机构的经营性质.各地要为社会办医创造平等的用地环境,对非营利 性社会办医疗机构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的用地支持政策. 将社会办医用地纳 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好促进社会办医发展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医疗机构建设发展需求,将社会办医 项目用地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优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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