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8-12-06 |
7 - 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等补贴额与建设规模相关项目,采取申 请、建设、验收、补贴的程序,具体办法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自 主确定.
(四) 补贴资金兑付. 县级农业部门、 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 时限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组织核验重点机 具,由财政部门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发放补贴资金.对实行牌证 管理的补贴机具,可由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上牌过程中一并核 验;
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可在生产应 用一段时期后兑付补贴资金, 具体办法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自主 确定. 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财政部门对违规农机产销企业,采取封 闭暂停或取消相关或全部产品补贴资格等措施之前, 购机者已购 置并已申报录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的、 且经核查未发现 违规问题的,按规定向购机者兑付补贴资金. 各县市区应根据上述原则性规定,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 化和制定具体工作流程.
六、部门职责
(一)县级农业部门职责.县级农业部门是农机购置补贴 政策的实施主体、责任主体和操作主体,负责本地农机购置补 贴政策的具体实施.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本地农机购置补贴政 策实施方案;
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做好补贴资金需求调查 摸底;
确定补贴对象的合规性;
对购机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合规 -
8 - 性审查;
收集、整理和保管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
维护农机 购置补贴专栏,及时全面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接受社会监 督和政策咨询;
开展补贴机具抽查核实;
受理各方举报和投诉,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购机补贴异常情况监督和违规行为查 处;
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
督促违规农机产销企业整改;
开 展补贴实施情况调查和总结等. 鼓励将补贴申请受理、补贴机具抽查核实等工作延伸到乡 镇,方便购机者就近办理,具体办法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自主 确定.
(二) 县级财政部门职责.县级财政部门是补贴资金兑付和 监管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包括:会同农业部门制定本地农机购 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 加快资金结算进度;
做好补贴资金需求调查摸底;
加强补贴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挪用、挤占补贴资金的行为.涉及到资金的处理决定由财政部门会 同农业部门共同作出. 农机产销企业自愿参与补贴政策实施,对其生产、销售、售 后服务等行为承担责任;
不得销售因价格虚高等原因造成的补贴 额过高的机具;
一旦发现因市场波动等原因形成的补贴额过高的 机具,应及时向销售地(所在地)县级农业部门书面报告并停止 销售.
七、工作举措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财政部门 -
9 -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 合力.要坚持依法依规行政,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工作责任制和 内部约束机制,将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实到岗位.要加强廉政风险 防控和行风政风建设,强化政策实施的监管和考核.要规范过程 管理、加强信息公开.要加强补贴工作业务培训,开展廉政警示 教育,提高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对实施过程中出 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要完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由县政府领导牵 头,农业、财政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 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农机购置补贴重要工作.县级农业部门、 财政部门,要在本级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重大事项须提交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