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8-12-10 |
三、石化化工
1、新建常减压装置
2、新建乙烯、煤制甲醇生产装置
3、钾、氮、磷肥生产
4、化学农药原药生产
5、苯基氯硅烷、乙烯基氯硅烷等有机硅单体,苯基硅 油、氨基硅油、聚醚改性型硅油等,苯基硅橡胶、苯撑硅橡 胶等橡胶及杂化材料,甲基苯基硅树脂等树脂,三乙氧基硅 烷等系列偶联剂生产
6、非资源优势区的硫、钾、硼、锂等矿产资源勘探开 发及综合利用
7、气动流化塔生产高锰酸钾,全热能回收热法磷酸生 产
8、合成气制乙二醇、离子交换法双酚 A、直接氧化法 环氧丙烷、共氧化法环氧丙烷、丁二烯法己二腈生产装置, 脂肪族异氰酸酯生产
9、胶粘剂和热熔胶,吸水剂、合成型水处理剂等催化 剂和助剂
10、化学合成的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
11、其他未入省认定工业园区的化工项目
四、钢铁
1、炼焦项目
2、烧结机(铁合金烧结机除外)
3、炼铁项目
4、炼钢项目(符合规划布局的废钢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除外)
5、球团设备(铁合金球团除外)
6、锰铁高炉
五、有色金属
1、粗铜冶炼项目
2、电解铝项目
3、铅、锌、镁冶炼项目
4、再生铅项目(依托主冶炼工艺搭配处理的再生铅项 目除外)
5、非资源优势区的有色金属矿山勘探开发和开采
6、有色金属回收项目(依托主冶炼工艺的配套有色金 属综合回收项目除外)
六、黄金
1、非资源优势区的黄金矿石、矿砂、砂金开采及冶炼 项目
2、从尾矿及废石中回收黄金(依托矿区的尾矿综合治 理项目除外)
七、建材
1、水泥生产线,改建
60 万吨/年以下,新建
120 万吨/ 年以下水泥粉磨站
2、建筑陶瓷生产线(150 万平方米/年以上,且入省认 定工业园区的除外)
3、隧道窑卫生陶瓷生产线(60 万件/年及以上,且入省 认定工业园区的除外)
4、 利用现有
2000 吨/日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窑炉处置工业 废弃物、城市污泥和生活垃圾,纯低温余热发电
5、石材加工和板材角料综合利用生产
6、废矿石、尾矿和建筑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矿山企业 配套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除外)
八、轻工
1、化学木浆、化学机械木浆、化学竹浆等纸浆生产线
2、纸浆漂白工艺
3、废旧电池资源化回收(动力电池回收,且入省认定 工业园区的除外)
4、制革及毛皮加工清洁生产、皮革废弃物综合利用;
皮革铬鞣废液的循环利用,三价铬污泥综合利用;
无灰膨胀 (助)剂、无氨脱灰(助)剂、无盐浸酸(助)剂、高吸收 铬鞣(助)剂、天然植物鞣剂、水性涂饰(助)剂等皮革用 功能性化工产品开发、生产与应用
九、纺织
1、印染加工
十、废旧资源回收利用
1、进口废弃资源回收利用,区域性废旧汽车、废旧电 器电子产品、废印刷电路板、废旧船舶、废旧农机、废塑料、 废橡胶、废弃油脂等废弃资源回收利用
2、区域外输入含汞废物的汞回收利用
3、再制造基地(进入省认定工业园区的除外) 十
一、其他
1、专业化电镀基地 附件4: 广东省禁止开发区产业发展指导意见 (2018 年本)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
2010 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地管理行业标准》,禁止开发区包括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 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这类区域在不破 坏生态环境、文化古迹、天然景观和污染环境的条件下,允 许适当建设必要的旅游,生态环保,古迹及天然景观维护, 教育、科研、试验,病虫害防治,野生濒危动植物培育、驯养、抢救等机构设施;